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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草根律师也有春天 第95章 潘+金莲的好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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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5章 潘+金莲的好奇心 (第1/3页)

        次日,正在王川给客户复印材料之时,郑毅和魏萍走进了法律服务办公室。

        “小魏,今天怎么了?脸色这么差!是不是来那个了?”张大忽悠正在闲得拍苍蝇,见魏萍脸色不好,低声问道。

        “没……没事。”魏萍不好意思道。

        “我前两天买了一箱大枣,正好给你一包补补!”张大忽悠不容分说,从抽屉里拿出了一袋新疆大枣,塞到了魏萍的怀里。

        “张姐,我吃不了这么多……,谢谢您!”魏萍想将大枣送回去,但却被张大忽悠拦住了。

        “客气什么!当零食吃,放心吃不长肉的……”张大忽悠笑嘻嘻道。

        “郑律师,你们怎么来了?”王川问道。

        “上午我们两个到石景山法院开庭,开完庭正好过来坐坐,顺便吃个中午饭再回所里。”郑毅道。

        “对了!王川,咱们有个客户可难缠了,最近咨询了一个工时的问题,对方钻了牛角尖,魏萍怎么解释都不行,你帮魏萍解决下吧!”郑毅一脸无奈道。

        王川愣了一下,看向郑毅。

        “看我干吗?我要是能解释的通还让你解决啊!劳资上的事,我没研究那么多。”郑毅被气乐了。

        “好吧,啥情况?”王川看向魏萍。

        “说起来也不是什么大事,咱们有家顾问单位是搞劳务派遣的,他们的一个副总让人事专员给他解释,为什么《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而他们公司却实施每周不能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我给他们人事专员写了一份说明,把一九九五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附后,给了他们。可对方一直在纠结《劳动法》和国务院的规定那个更具有效力的问题。

        哎!愁死我了。”

        “其实你说的这个问题很普遍,之前有人来咨询过,我特意查了下。

        一九九四年《劳动法》(一九九五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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