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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迷案追凶 第二章:可疑的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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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章:可疑的溺亡 (第1/3页)

        关于尸检工作,在正常情况下,包括自杀、他杀、猝死、意外等在内的所有的非正常死亡,都需要警方到现场进行勘查和法医进行尸表检验。

        但不是所有的非正常死亡都需要进行尸体解剖,通常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确定是命案的。

        第二种:经过现场勘查和尸表检验,有疑点无法解释,死因可能比较复杂存疑的。

        这两种情况下,公安机关有权进行解剖,并且告知家属到场。如果家属不来、不同意的,只要在笔录中说明就可以,但解剖尸检,是必须要做的。

        第三种:经过尸表检验和现场勘查,可以排除他杀,且没有发现任何疑点的情况下。如果家属对死者的死因有异议,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尸体进行解剖,公安机关法医有义务对尸体进行解剖。

        现在我们遇到的,就是第三种情况。

        本次家属对死者的死因持怀疑态度,我们必须为其做尸检解剖工作,而这次尸检解剖工作,由法医科科长任秋石进行。

        “死者是什么情况?家属为什么怀疑死者的死因?”我问道。

        江听白一时间脑子短路,忘记了死者的名字:“死者叫刘……叫刘豫什么来着?”

        “刘瑜舟。”一旁的薛杭开口道。

        “刘瑜舟……这个名字我好像在哪听过。”我反复念叨了几声,越听越熟悉。

        林子凡表示自己也有这种感觉,总感觉这个名字在哪听到过。

        薛杭看着我们奇怪的模样,笑着说道:“你们是不是想起了《三国演义》中的刘备,他在领豫州牧的时候,百姓就称呼他为刘豫州。”

        “哈哈哈,对对对,我说在哪听过呢!”我和林子凡相视一笑,总算是想起来了。

        “然后呢?然后呢?”这次的尸检工作倒是引起了黎梦的好奇心,她一个劲地问道。

        薛杭接过话来,把具体的情况一丝不差地复述了一遍:“死者刘瑜舟,男性,年龄四十六岁,是一家软件工作室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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