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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缔造了超凡时代 第274章 回到汉城,再见丁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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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74章 回到汉城,再见丁叔 (第3/3页)

    着你一起去吧!”

        “你确定?到时候丁叔看着我带一个女的过去,肯定会各种问你问题。”

        '想到清月去了之后估计会有点麻烦,所以夏元也就出声提醒了一句。

        毕竟看到自己带个女的过去,丁叔肯定会问这问那。

        “没事,长辈问些问题这不都很正常吗?”

        清月眯起眼睛,微微一笑。

        通过刚才的事情,她大概想明白了一些事情。

        或许自己对夏元而言,能算是朋友。

        但更多的应该还是在还当初所谓的恩情。

        如果不走进夏元的生活中去,那永远都会和他有一层看不见的隔阂。

        “再说,我和某人不一样,不会中途跑路的!”

        “……”

        片刻后,两人将手中买好的礼物放上了车。

        其实原本夏元并没有想过买礼物的事情,最终还是清月提醒,他才去买了一些酒,以及常见的营养品。

        除了酒是他挑选的外,其余全都是清月负责挑选的。

        毕竟夏元也只知道丁叔喜欢喝酒,至于其他东西也不知道买什么好。

        做完这些,时间才十点出头。

        距离约定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从这里开车过去的话半小时就能到。

        “趁这个时间,去给秦志他们买点礼物吧!”

        原本夏元其实没有买礼物的想法,毕竟还是多给点份子钱实在。

        但想了想,这么久不见还是额外再买点别的东西好。

        于是他就问了问清月的意见。

        “嗯结婚的话,最好买黄金,或者玉器这些。”

        “既然如此,那都买吧!”

        夏元大手一挥,有钱了还做什么选择。

        清月虽然一脸无语,但也没说些什么。

        钱对夏元来说的确只是一个数字而已。

        十几分钟后,两人走进了一家比较大的珠宝店。

        “两位,请问有什么需要的?”

        刚一进门,就有服务员走了过来。

        “我想买两块玉佩,你们这里有吗?”

        “当然有的,您先看看需要什么样的款式。”

        夏元点点头,跟随服务员前往柜台进行查看。

        不过看了很多种,他都觉得不太满意。

        这些玉佩大部分实在是太小了!

        “就没有更大的吗?”

        听到次话,服务员顿时双眼一亮。

        看来这回是来大主顾了!

        “有的,您这边请。”

        说着,她就将两人带到了大厅后面的展台。

        “您看这块玉佩怎么样?它有一寸见方,中间这是一朵八瓣的雪莲花纹,而且是由最顶级的白脂羊玉制作而成,想必非常适合您身边这位美丽的小姐。”

        只要是现代人都明白,买这种奢侈品时男人的意见一般都不重要,只要搞定女人那几乎就是十拿九稳。

        夏元虽然不懂什么是羊脂白玉,但这个玉佩的确比较漂亮,而且制作的手法也相当之好。

        “我买了,这个多少钱?”

        服务员笑容更灿烂了!

        珠宝生意,很多时候就是一开张就能吃半年。

        “这块玉佩重量在638克,每一克的价格是15000,所以价格是957万。”

        “我给您抹个零,950万就可以。”

        “告辞!”

        听到这个价格,夏元二话不说,转头就走。

        “土鳖,没钱装什么装!”

        二人离开后,服务员不由低声骂道。

        看这两人样子,她还以为真是有钱人。

        结果到头来就这?

        夏元自然是听到了,不过他也没理会。

        自己现在虽然有钱了,但也不是无脑消费的。

        这尼玛一块玉佩就卖一千万,你隔这抢钱呢?

        我一颗源晶也才能卖一千万,难道你这什么羊脂白玉比我的源晶还珍贵?

        不是他舍不得画这个钱,而是花一千万买这个东西完全没意义。

        与其这样还不如直接把一千万送给秦志。

        清月更是笑的前仰后合。

        “羊脂白玉一般都是这个价格的,不过这家店卖一万五的确是稍微贵了一点。”

        夏元不由翻了个白眼,这玩意谁爱买谁买去。

        “还是去买黄金吧,黄金比较实在。”

        最终他花费将近一百万,买了两个金如意。

        上面还让人刻下两行字。

        分别是:执之子手,与子偕老!

        “走吧,时间差不多了,该去丁叔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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