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4章 拿出来播放吧! (第2/3页)
净,把所有事情都推给了何国强。
要是此时的何国强知道郎国栋已经将他给彻底卖了,不知道会作何感想。
熊周堡却不打算就此放过郎国栋。
“据我了解到的情况,何国强在未经州委研究和报请省纪委授权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将贺时年同志双规。”
“这是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是违背组织原则的。”
“既然是违纪违法行为,我们州委是否应该先调查清楚,再做定论?”
郎国栋也哼了一声:“熊副州长,你说的调查清楚再做定论,指的是什么?”
熊周堡当仁不让说:“比如何国强同志控制贺时年,州纪委高书记是否知情?”
“再更进一步,州委段书记是否已经知晓此事?”
“如果不知晓,那何国强为什么敢私自控制一个省管县委书记?”
“到底是受了什么人指使?这中间是否有什么猫腻?是否都应该查清楚?”
“既还当事人一个交代,当然也是给郎副书记刚才说的,老百姓一个交代。”
“哪怕给所谓的网络舆论降温,也应该有正确的导向、确切的结果、真实的凭证。”
“如果刚才说的这些过程都存在问题,组织程序上存在诟病。”
“又谈什么给老百姓一个交代?又谈什么给舆论降温?”
贺时年是省管干部,严格来说,连州委都没有权力直接对其采取措施。
州委要决定对贺时年采取措施,必须征得省纪委的同意和授权。
哪怕情况特殊,也必须电话知会省纪委。
更何况,何国强连州委的命令都没有。
这不是违纪的问题,而是违法的问题。
郎国栋面对熊周堡咄咄逼人的目光,依旧不退让。
“我认为特殊情况要特殊处理。”
“贺时年在西宁县耳目众多,处处监视我们调查组的工作。”
“我们调查组的工作进展一直在他的监视之中。”
“当时情况紧急,如果不立刻采取措施,贺时年提前逃跑了,这个责任我们调查组可承担不起。”
如果不从事情的本身,只从经验和体制的运行程序来说。
郎国栋说的这些话,没有丝毫的毛病。
“所以,在特殊情况下,特殊分析,简化程序,我觉得不是什么大问题。”
“我们现在要做的不是追究办案人员的程序瑕疵,这会让在一线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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