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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生97,我在市局破悬案 第637章 武光·结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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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37章 武光·结案(中) (第1/3页)

        自从推测出白琳是汪明义的女儿後,周奕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

        汪明义是如何与白琳相认的。

        最开始,周奕以为是九二年年底的那次表演,汪明义可能因为白琳长相酷似何小花而有所怀疑,然後才确认的。

        但分析了其中一些关键事件的节点後,就发现对不上。

        白赵杨这三个人,是在九四年四月和五月分别死亡的。

        如果九二年底或九三年初就相认了,那这三个人不可能时隔一年多之後才死。

        而且包括工作和房子,以及敬老院当义工,所有的时间节点,都集中在了三年前。

        三年前,发生了白琳和汪明义父女相认的事,从而改变了白琳原本的生活轨迹。

        但是周奕怎麽都没想到,父女相认的戏码,居然会以这种形式上演。

        因为周奕问白琳,汪明义是在什麽样的情况下,认出你的?

        白琳回答:「我的臀部左侧偏下一点的位置,有一个有点像花瓣一样的伤疤,应该是我很小的时候烫伤留下的。」

        负责记录的侯堃听了後,还认真地写着笔录,写着写着突然感觉到了不对劲。

        猛地停笔,抬头震惊无比的看了看白琳。

        然後又看看身边的周奕,周奕脸上也满是惊愕的表情。

        周奕一瞬间就明白过来了,当时脑子就嗡的一下。

        这样的环境下,汪明义能够看见这个位置的伤疤,究竟发生了什麽,已经不言而喻了。

        猛然间,周奕突然像是想到了什麽。

        他终於知道白琳的动机了。

        「白琳,你之所以跟在汪明义身边,就是为了伺机动手杀他吧?」

        白琳点头:「是。因为我怀疑,我妈是被他害死的。」

        「你为什麽会这麽怀疑?」周奕知道答案,但笔录需要白琳亲口说出来。

        「因为汪明义他没有理由会通过这个伤疤怀疑我的身份,除非他亲耳听我妈说过。当然,他并不承认这件事,他的理由是因为我跟我妈长得太像了。」

        周奕知道,这个理由根本就不成立。白琳在文艺团两年,汪明义不可能不知道有这号人,如果是因为长相缘故而怀疑,早就应该怀疑了。

        汪明义可能在看见白琳後,产生过怀疑,也做过调查。

        但恰恰因为白琳在户籍资料上,不是收养的,所以打消了他的怀疑。

        直到在发生关系的过程中,一个形状特殊的伤疤,再度引起了他的怀疑。

        这个相认过程,堪称地狱。

        所以白琳的怀疑,其实非常合理。

        白琳说,当天晚上,汪明义就让蒋丽梅停止了她一切的「工作」,把她安顿在了酒店里。

        第二天,就有人来抽了她几管血。

        这之後的一个月,她都被关在酒店房间里,她当时并不知道有一种技术叫DNA检测,更不知道汪明义把自己和她的血样寄到了纽约的一家监定机构。

        四月份,汪明义再次出现,手里拿着一张全是英文的报告,告诉她:你是我失散多年的亲生女儿。

        白琳说自己当时快疯了,因为她根本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她不承认自己和汪明义会是父女。

        更拒绝和汪明义相认!

        但最终,她还是屈服了。

        因为汪明义告诉她,如果不认自己,那她就只能回到原本的生活里去。

        而认了自己,汪明义就承诺会补偿她这些年所受的苦,让她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白琳哭着说:「我真的怕了,我不想再过那样的生活,我只是想过一个普通人的生活。」

        周奕安慰道:「这不是你的错。」

        白琳双眼通红地看着周奕说:「不,不是这样的。周警官,我说的自首,不只是我捅了汪明义这件事。」

        周奕心里咯噔一下,问道:「还有————什麽事?」

        「那三个人,是我要汪明义杀的!」

        「哪三个人?」周奕的心瞬间一沉,果然是这样。

        「白光宗!赵晓娟!还有那个杨树皮!」

        「展开说说,具体点,你是在什麽情况下要求汪明义这麽做的?」周奕的声音,开始变得公事公办。

        因为白琳刺伤汪明义这件事,在法理上固然是犯了故意伤害罪,但在情理上,其实值得同情。

        何况从实际角度,白琳的这两刀,确实帮他们阻止了汪明义出境。

        但如果回溯到三年前白赵杨这三人的死亡,那性质就不一样了。

        哪怕情有可原,周奕的职业和立场都无法再对白琳表达同情了。

        白琳说,就是和汪明义相认的当天,汪明义问她有什麽想要的东西吗,他可以满足她。

        白琳回答:我想要三个人死!

        然後,她就报了三个名字:白光宗、赵晓娟和杨树皮。

        汪明义只说了一句,我知道了。

        两周後,警方就联系上了白琳,告诉她,她父母在外地出车祸遇难了,肇事司机目前尚未找到,让她去认领屍体,处理後事。

        她懵了,因为进入山海集团的这两年,她和养父母几乎是处於一种断联的状态。

        那时候,蒋丽梅已经不对她的行动做限制了,所以她抱着怀疑的态度赶往外地,在看到养父母的屍体後,才终於确定,汪明义不是开玩笑的。

        又过了一个月,汪明义再次来找她,给她看了一份资料,是杨树皮死亡一事的警方调查报告的复印件,里面还有杨树皮溺亡在池塘里的现场照片。

        汪明义告诉她,你要我杀的人,我替你杀了。

        周奕听完後,面沉似水,虽然白琳没有实际参与杀人行为,也不了解犯罪时间地点和过程,也没有为杀人行为支付任何费用或其他有价值的交换物。

        但是从司法角度来说,白琳有主观杀人故意,和客观实施教唆的行为,且与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虽未出钱、未参与犯罪过程,但法院基本上仍会认定其为主犯。

        而涉嫌三条人命的凶杀案主犯,量刑是非常严重的,最高可到死刑。

        周奕在心里无奈地叹了口气,到这一步,自己真的也无能为力了。

        如果白琳的自首被认定有效,那法院会酌情考虑,应该不会判死刑,但刑期估计最低也得二十年起步了。

        周奕调整了下心态,让白琳继续说。

        後面的情况,和周奕了解到的差不多。

        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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