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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炮灰不走剧情,主角死活随便 第812章 年代冤种前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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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812章 年代冤种前夫1 (第2/3页)

    地方,还有刘光明这个本地人帮忙,向红华松了口气。

        刘光明当年返城,家里没有能力给他安排工作,现在政策慢慢开放,可以自己做买卖,他就自己一个人出来做点小买卖。

        照顾向红华母女也方便。

        刘光明没出摊,抱着孩子,送向红华去学校报到,同学们还以为他们是一家三口。

        向红华笑了笑,没说是,也没说不是。

        在学校安顿下来以后,向红华给村汉寄了一封离婚协议书,和一封信。

        在信里,她从各方面向村汉阐述了孩子跟着她,比留在村里跟着村汉的好处,信里写到:“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我们的孩子,你也不希望她以后,像你一样只能窝在那个小山村,一辈子一眼就能看到头。”

        “她跟着我,才能见识城市繁华,才能有无限可能。”

        “要是真为了孩子好,你就不要和我争!”

        不知道是那封信打动了村汉,还是村汉知道事情无法挽回,就算不同意也没法要回孩子,最终,村汉同意离婚,给她寄回来离婚证,还有一笔钱。

        三十七块五毛,说是给孩子花。

        向红华没拒绝,当爹的给孩子抚养费,天经地义。

        后来每隔一段时间,村汉就给孩子寄钱,有时多有时少,但养一个孩子绰绰有余,就这样断断续续,一直寄了好多年……

        向红华一边带孩子,一边读书,努力提升自己。

        刘光明更是一有空闲,就来帮助他们母女两个。

        就连向红华的同学们都说,向红华找了个好丈夫。

        是的,向红华的同学们,从来不知道,她的丈夫,不是刘光明,并且已经离婚了。

        从一开始,就把刘光明和向红华二人当成一对小夫妻。

        向红华和刘光明本就是感情深厚的初恋,哪怕到现在,也一直还有感情,于是,在同学们的祝福下,向红华和刘光明终于走到一起。

        他们结婚了!

        婚后,两人生了一儿一女。

        再后来,刘光明生意越做越大,成了富豪,向红华毕业后当了老师,几个孩子也培养成精英。

        一部大团圆结局的初恋重逢甜宠文,幸福美满……

        看了原剧情,顾长清大约猜到自己这回的身份了。

        是的,他就是那个“趁人之危”坏了女主向红华名声,逼得向红华不得不嫁给他的那个村汉!

        看完原主的记忆,顾长清都被气笑了。

        想也知道,在那个年代,在那么艰苦的生存条件下,女主向红华能够在结婚有孩子的情况下,接二连三的复读高考,原主又怎么可能是她口中抠门恶毒的极品前夫?

        只不过向红华是女主角,所有的一切都围绕着她来写,没有顺着她心意来的,都是反派,都是极品,都是配角,都是炮灰。

        不然怎么能突出大女主的真善美!

        事情的起因,就是原主心善,路过村里小河沟时,听见有人喊救命,没想这么多,就跳下去救人了。

        结果女主喊救命时,边上空无一人,等他把人救上来,周围都是人。

        这个年代,民风还是相对保守,众目睽睽之下,男女双方浑身湿哒哒抱在一起,肌肤相贴,就算是救人,也抵挡不住风言风语满天飞。

        哪怕向红华有恋人,哪怕原主再三澄清,他们没有暧昧,只是救人。

        但是大环境如此,流言依然越演越烈,最后甚至有游手好闲的混混,骚扰女知青。

        女知青吓得嚎啕大哭,最终和初恋男友分手,和原主结婚。

        流言这才平息。

        然而从一开始就没有感情的婚姻,注定是坎坷的。

        特别是双方的眼界、见识、学问相差巨大的情况下,矛盾更加不可调和。

        向红华嫁给原主以后,原主家里就过上了鸡飞狗跳的生活,没有一天清静。

        向红华是知青,本来就不擅长干农活,结婚以后,地里的活自然是能躲就躲。

        地里的活不干,家里的活总要干吧?

        她又说自己不是嫁进来当老妈子的,家里的活也不干。

        如此一来,家里其他人意见很大。

        这个时代物资匮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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