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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49南征东南亚,海外建国 第174章 南华军人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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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74章 南华军人的待遇 (第1/3页)

        1955年,南华实行义务兵役制后,士兵的待遇变成供给制+工资的模式,不再是过去桂系直接发“全额”军饷的模式。

        国防军会保障士兵的基本生活保障,同时为了鼓励人们主动服役,国防军还会为士兵提供免费的医疗服务、技能培训等福利。

        国防军的士官的工资标准是按服役年限递增,不仅可以减轻南华政府为保持庞大军队数量的财政开支,还可以让服役年限较长的士官和军官能够专心提升战斗素质,不用为碎银几两而苦恼。

        根据1955年南华政府颁布的《南华共和国国防军士官薪资办法》的规定,工资标准如下。

        第一年:600元/月(新兵入伍首月即可领取)

        第二年:700元/月(较第一年增加100元)

        第三年:800元/月(增加100元)

        第四年:1000元/月(增加200元)

        第五年:1500元/月(增加500元)

        第六年:2000元/月(增加500元)

        第七年:2600元/月(增加600元)

        第八年:3200元/月(增加600元)

        第九至第十一年:每增加一年,津贴增加600元,直至第十一年达到5000元/月(封顶)。

        国防军这一标准的特点是前期小幅递增、后期加速增长,既考虑了新兵初期的生活适应需求,也通过后期较高的工资鼓励有能力的士兵长期留在军队发展。

        国防军的军官工资则是按军官级别划分的。

        1955年,南华政府对国防军的军官实行级薪+军龄补助金的制度,薪资按级别确定,军龄补助金按参军年限递增,每5年递增10%,最好是30%的补助。

        副排级军官:薪资为2000元/月,军龄补助金是400元/月(参军五年),月薪合计2200元。

        正排级军官:薪资约2500元/月,军龄补助金约250元/月(参军5年),月薪合计2750元。

        副连级军官:薪资约3000元/月,军龄补助金约300元/月(参军5年),月薪合计3300元。

        连级军官:薪资约3500元/月,军龄补助金约350元/月(参军5年),月薪合计3850元。

        副团级军官:薪资约4000元/月,军龄补助金约400元/月(参军5年),月薪合计4400元。

        团级军官:薪资约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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