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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官道之巅 第一卷 第1170章 签署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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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我认为过度考虑风险,是不明智的行为。”

        陈小凡道:“我这绝不是危言耸听,更不是过度考虑风险。

        我只不过是要把风险,降到可控范围之内。

        我建议,所有参与拍卖的公司,提前签署一份保证书。

        若成功拍得土地,项目开始运作之后,县政府所能提供的信用担保贷款,不超过两亿元。

        另外开发商必须保证,完成土地出让手续之后,一年之内楼盘必须封顶,两年之内必须交房。

        所有老百姓的购房款项,必须经我县住建局监管。

        若违反任何一条,我县有权力收回开发权,然后另行拍卖。”

        计开宇怒道:“你这叫什么条件?

        你让普通公司签署这样的霸王条款还行,但恒泰集团是我们大力邀请来的,你却加入这么多约束,人家怎么可能过来?”

        “我提的,算是霸王条款么?”

        陈小凡反问道:“我们县府为这个项目提供信用担保两亿,已经算是仁至义尽,难道他们还准备贷更多?

        要是那样,他们几乎不用花钱,反而成了我们县政府在给他提供资金搞开发。

        其二,一年封顶,两年交房,这对一个建筑项目来说,并不难做到。

        只要他们用心搞开发,不是恶意拖延停工,提前半年都有可能。

        其三,住建局监管老百姓购房款,这本就是该局的权力,凭什么恒泰集团可以逃脱监管?

        要是万一出现烂尾,老百姓花钱买的房子,不能如期交房,他们会来政府问责的。

        与其如此,还不如提前就做好监管工作。”

        崔宏棋听了这番话,微微点头道:“我认为小凡同志的话有道理。

        这个项目,是我们县的重点工程,不允许有任何闪失。

        不能因为恒泰集团是大公司,就可以对他们大开绿灯。

        小凡同志提出的这几条保证,我认为并不过分。

        他们若是用心开发,很轻松就能做到。

        反过来说,若是他们,连这么宽松的保证书都不敢签,正说明心里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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