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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影帝! 第96章 人间蛊王,靓到炸场(感谢道爺駕臨的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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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6章 人间蛊王,靓到炸场(感谢道爺駕臨的盟主) (第3/3页)

    册博客参加评论,官方也趁机推了一把一沈奇的博客热度又起来了。

        黄启道还带来了一个消息。

        金莎要买《杀手》。

        「金莎?她买《杀手》?她买《杀手》做什麽?」

        沈奇一头雾水。

        这姑娘该不会以为,她砸点钱买歌,自己这边就任她为所欲为吧?

        有病就去看,西医治标,中医治本,中西医结合治成标本。

        她大概是不知道这首歌的MV有多血腥吧!

        「我估计是他们公司要的,你之前不是说这歌适合林俊杰吗?」

        黄启道还没答覆。

        他看似是沈奇的经纪人,其实一点权力都没有。

        「哦对,金莎是林俊杰的师妹,可能是林俊杰想要咱们的歌。」

        沈奇觉得有些荒谬。

        这歌明明就是林俊杰的,没想到兜兜转转,还是和林俊杰产生了交集。

        「那咱们卖吗?」

        黄启道也在纠结这件事。

        卖了的话,大概率就是林俊杰唱了,有了对比就有伤害,沈奇的破唱功就会被反衬到尘埃里。

        而且,热度也会转移到林俊杰那边。

        虽然林俊杰不太在乎这点热度,但是沈奇在乎啊。

        他的博客起死回生,多亏了这种原创歌曲。

        沈奇是娱乐圈的无名之辈,但他的博客不是,比很多开博客的明星都要火。

        「卖啊,为什麽不卖,只要给钱咱就卖!

        沈奇理解黄启道的担忧。

        然而,这种担忧并不会因为你攥着歌不让别人唱,就能够避免。

        再说了,林俊杰唱得再好,他也不是原唱!

        沈奇才是唯一的原唱。

        其实,看上这首歌的不是林俊杰,而是金莎的老板毕晓世。

        当他知道金莎去当了沈奇的「头号舔狗」,他的愤怒几乎能把天灵盖掀开。

        也不知道该弄死金莎,还是弄死沈奇。

        前者他不舍得,後者他弄不死。

        他冲进沈奇的博客,才发现被高高顶起的是黄小明和舒唱的评论。

        不愧是四大小生之一。

        国民级的偶像!

        简单的两个字「好听」,就秒杀了头号舔狗金莎。

        头号女舔狗:金莎。

        头号男舔狗:黄小明。

        就因为有了这俩舔狗,沈奇的博客有了上百万点击。

        毕晓世冷静了下来,决定用他专业的知识,还有傲人的口活,喷死沈奇这个王八蛋。

        没想到————歌居然尼玛的还不错。

        #,喷不动啊!

        真特麽憋屈。

        而且,他还发现这首歌特别适合林俊杰。

        这个沈奇在演唱的时候,甚至采用了一些林俊杰的唱法。

        他的脑海中翻涌着冒出一个词:

        量身打造!

        在商言商,虽然讨厌沈奇,但是碰到这样一首适合公司台柱子的歌曲。

        他的专业素养告诉他一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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