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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 第91章 时机已到!黄雀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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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1章 时机已到!黄雀在后! (第2/3页)

    ,但相反..

        徐德却什麽表情都没有。

        硬要说的话...是笑?

        是意味深长的笑!?

        「主任你现在得骂他两句,不能笑,法庭是严肃的地方。」王超小声建议道。

        徐德没理他。

        不多时。

        审判长张秉心结束交流,他深吸一口气,看向公诉席。

        「公诉方,你方是否有异议要提出?」

        闻言。

        公诉席,黄石等人张了张嘴,稍稍思索後,开口道:「审判长,我方有异议!」

        「根据警方所提供的卷宗,原文中明确显示:经过调取监控、走访同学、问询老师,最终,将目光锁定在被告人身上,经过比对证据,确定对方为案发嫌疑人..

        」

        「警方没有说过被告人是自首!」

        「并且,卷宗中所说,完全属正常刑事侦查以及抓捕行为,与自首完全不沾边!」

        黄石脸色严肃,声音很是响亮。

        自首?

        案发後3个小时警方才抓到人。

        黄石可没听说过,杀完人3个小时,警察亲自找上门抓捕也算自首的!

        「公诉方,我方要纠正你一点!」

        张伟却直接出口反驳。

        「法例上明确规定了,「能跑而不跑」类型,属於自首性质。」

        「被告人刘婧琪三人,在案发後完全可以逃离案发现场,即18中」,但对方依旧选择留在原地等待警方带走。」

        「且期间并未抗捕,主观意识顺从!」

        确实。

        当时现场混乱,学校人数众多,真要跑的话...那三个小时足以跑掉。

        尽管跑不出市,最起码也能在绿森市躲藏,避过几个月风头後,刘婧琪完全可以出市,然後找个地方隐姓埋名。

        虽然听起来不太现实。

        但2002年就是如此,社会掌控力与二十年後简直就是云泥之别!

        只不过..

        「异议!」

        「被告人从未配合过警方,你方所言完全是断章取义!」

        「有关自首,向来是以来龙去脉进行定义,而你方却仅将地区限制在18中内的行为,将恐惧」说成顺从」!」

        「且,案发现场处於学校主楼天台,被抓地点位於宿舍,已超出案发现场所规划范围「」

        。

        「综上所述,被告人刘婧琪,在被抓捕期间并不属於未跑」,而是已跑,意图躲进宿舍、浑水摸鱼!」

        检察官张庆忽的开口,他脸色严肃。

        当即站起身,开口道:「有关自首定义,应当还要纳入後续表现。」

        「被告人刘婧琪意图通过家属串联吕广军,为其创造有利条件,掩盖其犯罪行为,完全属於抗拒坦白」,理应从严处置!

        自首,从来不是只截取单个画面。

        而是要看整段!

        首先是跑没跑,其次是如何被警方带走,最後看後续是否配合。

        这麽说吧。

        哪怕你是主动跑到警局,但进了警局一句话不说,抗拒坦白,那也不属於自首。

        是的。

        哪怕你主动走进了警局,只要不摊牌,别说自首了,就连自动投案」都算不上!

        自首就是个加减法题目,只有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才=自首。

        刘婧琪後续抗拒从严,拒不交代,甚至还出了吕广军这档子事,哪怕是说破天了,她也属於情节恶劣的那一档。

        总之...

        检察官张庆深吸一口气。

        他将这几个月,在脑海中无数次复盘所憋的话,在这一刻全都宣泄而去。

        「无耻,被告席,你方这是十分无耻、无德、狡诈的发言!」

        「有关上述所言,完全是无心无良!」

        「审判长,我方要求驳回被告方所言!」

        这是..

        直接开口骂了?

        说实话,庭审秩序一般是不允许骂人的,但张庆还是开口骂了..

        徐德下意识看向张庆,看着那背对自己的身影,总感觉对方说这话的时候有些奇怪。

        至於被告席...

        金牌律师张伟,此时也是眼神中流露出些许诧异。

        「反应怎麽这麽大?」

        张伟呢喃着。

        虽然预料到对方会有所反应,但实在是没想过,张庆会在这个场合,直接开口骂审判台。

        「被告方,你方辩护第四条,被告人自首言论依据不足,不予成立!」

        审判长张秉心也是开口,言辞犀利准确,没给对方任何驳回的机会。

        用这招也不看看庭审上都有谁在..

        让张秉心对这个论点有好脸...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

        当然。

        「公诉人,请注意个人素质。」

        「这里是法庭,不要对他人进行言语上的人身攻击与人格辱骂!」

        「警告一次!」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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