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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跳楼未遂,我靠破案系统征服警花 第145章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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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45章没必要 (第1/3页)

        李禹说的很有道理,但张顺缩了缩脖子:“这不好下去找寻啊。”

        “凶器只是一种证物,并不是找到凶手的决定性工具。”李禹安慰道:“这次案子和有无凶器的关系并不是特别大,就算找不到也没关系。”

        陈鹿雪发表看法:“凶手会不会就是这山下附近的人?”

        虽然周辉那里走访排查过了,但不代表凶手是不是故意藏起来了。

        李禹眺望远处,皱了下眉:“说不一定。”

        这个案子,藏在凹水林木屋中,乍看之下,凶手还真的有可能就是附近的居民。

        毕竟只有熟悉地形环境的人,才可能做到这一点。

        这种情况在木屋杀人,凶手属于控制区心理。

        环境熟、受害者无援、没人能干预。

        但陶慧敏的身份存在问题,外来者无意间发现隐蔽木屋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

        这种情况凶手杀人,就属于安全区心理。

        偏僻、无监控、无目击者。

        两种心理都可以成立,两种身份都有可能。

        说白了,问题还是出现在陶慧敏这里,她的情况知晓的太少。

        警方只想凭现场情况破案,难度很大。

        这个案子想侦破,还是得先从陶慧敏这里入手。

        李禹投机取巧的方式也算是失败了。

        目前还有个疑点,刚才他走的路,必然就是凶手行走的路线。

        来的路线不能确认是不是这一条,但肯定是离开的路线。

        但问题就在于,不论凶手来时走的路是哪条,他是怎么把死者带去木屋的?

        马路上可以开车掩盖,但进入山林可没法用交通,只能靠人力搬运。

        但这就很违和。

        死者是在木屋死亡,搬运一个活体到木屋,完全没有必要,还可能会遇到暴露的风险和麻烦。

        而且还需要巨大的体力消耗。

        在哪里折磨不是折磨?

        最好的方法就是在山下折磨杀人后,再搬运尸体上来抛尸。

        那么最好的解释就只有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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