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法庭审判 (第1/3页)
新京的兰芳高级法院的审判庭设在行政公署东侧一栋新建的三层建筑里。
今天一大早,法院门口就围满了人。
消息是三天前公开在报纸上刊登的。
兰芳司法部发布了一份简短的通告,称“涉嫌于正月初四在兰芳领海附近枪杀四名兰芳公民的荷兰籍犯罪嫌疑人范·德·维尔曼,将于三日后在新京地方法院公开受审”。
通告没有提太多细节,兰芳司法部只发了一份简短的公告,没说太多细节,只说时间和地点。
但这份简短的通告却在南洋华人中引起了巨大的震动,从新加坡到槟城,从巴达维亚到马尼拉,每一条华人街巷里都在传着同一句话。
兰芳要公开审判下令枪杀华人渔民的荷兰军官,判的还是死刑。
所有华人听到这个小道消息的第一反应就是不信。
新加坡牛车水的一间茶馆里,几个老茶客端着茶碗议论纷纷。
其中一个戴着瓜皮帽的老头摇着头说:“洋人杀了华人,华人要判洋人死刑?这种事从大清到现在,听过几回?你见过哪个洋人给华人偿过命?”
旁边立刻有人接话道:“可不是嘛,在华夏本土上,洋人杀了人,要么赔几个钱了事,要么直接就不了了之”
“兰芳不一样”
一个年轻人放下报纸,语气笃定道:“兰芳不是大清,也不是民国,兰芳是华人自己的政权,李主席说过,华人不是牛马,不是野狗,这话不是说着玩的。”
茶馆里安静了几秒。
那个戴瓜皮帽的老头张了张嘴,但是没有继续反驳。
经过这些年的各种骚操作和作秀,现在的李学文在整个海外华人社会中威望巨大,直逼甚至超过了当初的国父,没人敢在公开场合说李主席的坏话。
开庭当天,法院门口的街道从早上六点起就被围得水泄不通。
除了兰芳本地人外,还有不少从新加坡,槟城,巴达维亚提前两天坐船赶来的记者和侨领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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