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7.花期·余烬(求月票求打赏!) (第1/3页)
《秋骨封魂·残响》续篇:花期·余烬
沈念以为自己会一直哭下去。
但从陆时宴消失后的第三天开始,她的眼泪就干了。不是因为不难过了,而是身体拒绝再为这件事浪费水分。她每天照常起床,照常开店,照常修剪花枝、招呼客人、记账、打扫卫生。邻居们看到她,都说“小沈最近瘦了“,然后欲言又止地走开。
没有人敢问“那个总是帮你剪花的男孩子去哪了“。
他们隐约知道一些什么。也许是看到过陆时宴偶尔会在阳光直射的时候显得边缘模糊,也许是注意到他从不出现在任何证件和照片里,也许是感觉到这个人身上有一种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淡淡的凉意。
但他们选择不问。
霖市的老街巷里住着很多沉默的人。大家各自守着自己的秘密,互不打扰,是一种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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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十五号,沈念收到了一个快递。
没有寄件人信息。包裹很小,牛皮纸信封,摸起来里面是一张光盘或者一张卡片之类的扁平物件。她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地址栏只写了“霖市老街念宁花坊沈念收“,字迹工整,笔锋清瘦,像是练了很多年字的人写的。
她拆开信封。
里面是一封信。
信纸是那种很普通的白色打印纸,折了两折。展开之后,第一眼看到的是落款——
张泊宁
她的手抖了一下。
然后她开始读。
沈念:
这封信你应该是在我离开之后才收到的。我不确定具体是什么时候,但应该不会太久。如果时间隔得太久,有些话就说不出口了。
首先,对不起。
我知道这三个字很轻。轻到配不上你等我的那一百年。但除了这三个字,我找不到别的开头方式。因为所有的语言在你付出的时间里都显得太薄了——薄到像一张纸,挡不住任何东西。
我写这封信的时候,还不知道自己会以什么样的方式离开。也许是在某个秋天的午后,阳光很好,雏菊开得正盛,我笑着对你说“我去给你倒杯水“,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也许是在某个深夜,你睡着之后,我坐在床边看你,看着看着就散了。也许是在某个下雨天,我们共撑一把伞走在巷子里,走到一半,伞的另一边突然空了。
不管是哪种方式,结局都是一样的——我会消失。而你,会留下来。
这是我欠你的。也是我唯一能为你做的事。
让我解释一下。
一百年前,霖城沦陷的那个晚上,我死在了北城墙下面。不是壮烈牺牲——是被流弹击中了腹部,倒在泥水里,周围全是尸体。我活了大概两个小时。那两个小时里,我一直在想一件事——我会不会变成孤魂野鬼。
不是怕。是遗憾。
因为我还有很多事没做完。没来得及跟家里人说最后一句话,没来得及把欠战友的钱还了,没来得及——
没来得及告诉巷子口那个卖花的姑娘,我喜欢她。
不是爱。那时候我还不懂什么是爱。只是每次路过她的摊子,都会多看两眼。她的雏菊总是摆得整整齐齐的,白色的,干净的,在一堆玫瑰和百合中间显得格格不入。就像她一样。
我本来打算打完仗就回来找她。跟她说——
算了。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我死了之后,真的变成了孤魂野鬼。不是传说中的那种——是真的。我能看到这个世界,但世界看不到我。我跟着部队的残部走了三天,看着他们一个个倒下,什么都做不了。那种无力感——
后来我遇到了一个东西。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它。不是鬼,不是神,不是任何一种已知的形态。它告诉我,我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识,但代价是永远无法投胎转世,永远游荡在人间,直到某个条件被满足。
我问什么条件。
它说:“等到有人愿意为你付出等价的执念。“
我问什么算等价。
它说:“一百年。“
我当时觉得这个条件很荒谬。一百年。谁会为一个死了的人等一百年?
但它说:“不是等一个人。是等一个承诺。如果你曾经给过这个世界一个值得被记住的东西,就会有人等。“
我给它看了那块石头。B区17排4号。张泊宁之墓。
它说:“不够。这块石头是你给自己立的。你需要别人给你立的。“
然后它消失了。
我开始在霖城的废墟上游荡。找了很久,很久。几十年。从民国到新中国,从战争到和平,从土路到柏油路。城市变了又变,街道拆了又建,我看着一代又一代的人出生、长大、老去、死去。所有人都有终点,只有我没有。
直到有一天,我路过一条巷子。巷子口有一家花店。花店的招牌上写着两个字——
“念宁“。
我站在门口,站了整整一天。
花店里的那个女孩,长得和一百年前巷子口卖花的姑娘一模一样。不,不是长得像——就是她。同样的眼睛,同样的嘴角,同样的——
她抬头看了我一眼。
不是看穿了我。是那种无意识的、不经意的、像是在看窗外的雨一样的目光。但那一眼,让我站不稳。
我意识到一件事:她不记得我了。
一百年前那个卖花的姑娘,死后转世成了另一个人。她忘记了一切——忘记了霖城的战火,忘记了北城墙下的尸体,忘记了我。她只是一个普通的新时代的女孩,开了一家花店,过着普通的生活。
我应该高兴的。她忘了那些痛苦的事,重新开始,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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