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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睡了姐姐的同学,她竟然是我领导 第67章 周敏决定见何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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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7章 周敏决定见何颖 (第1/3页)

        第二天上午。

        何颖坐在办公桌后面。

        陈大鹏发来的截图,她看了不知道多少遍。

        “我需要保护。”

        “如果我站出来作证,方志文倒了,他的亲戚朋友会不会报复我?”

        “我在这件事里也脱不了干系,我会不会也被追责?”

        何颖把手机放下,靠在椅背上,盯着天花板。

        周敏是方志文案的关键证人——她经手了转账记录、假合同、假验收报告,知道钱去了哪里,知道谁签了字,知道哪些账是真的,哪些是假的。

        如果她愿意站出来作证,方志文就跑不掉。

        但周敏说的没错——她自己也在局里。

        经办人,签字人,执行者。

        那些转账记录上有她的名字,那些假合同上有她的签字,那些被修改过的验收报告上也有她的名字。

        何颖不是纪检干部,不是法官,她不能给周敏任何承诺,因为承诺了也兑现不了——她没有这个权力。

        组织怎么处理周敏,不是她一个县长能左右的,更不是她嘴巴一张就能说了算的。

        但她知道,如果周敏不站出来,审计组就算查到了问题,也很难定性——因为缺少经办人的证词。

        合同可以解释为“管理不规范”,签字可以解释为“程序不到位”,水泥的日期可以解释为“厂家发错货了”。

        每一个问题都可以找到解释,每一种解释都可以被接受。

        但经办人亲口说“这是假的”,就解释不了了。

        何颖坐直了身子,拿起手机,翻到县纪委书记刘志远的号码。

        手指悬在屏幕上方,犹豫了一下。

        刘志远,县纪委书记,市纪委下派干部,为人正直,做事讲程序。

        何颖调到晴顺县之后跟他打过几次交道——常委会上见过,工作对接时聊过几句,私下里没有来往。

        这个人话不多,表情也不多,开会永远坐中间位置,发言永远说“我同意”,像是任何事都不会让他动容。

        但何颖知道,这种人要么是真的心如止水,要么是藏得够深。

        她希望是前者。

        她拨了刘志远的号码,响了两声,接通了。

        “何县长?”

        刘志远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不冷不热。

        “刘书记,方便说话吗?”

        “方便。”

        何颖斟酌了一下措辞。

        “刘书记,我想咨询一个业务问题。”

        “什么?”

        “关于主动交代和从轻处理的规定。”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

        “何县长,是工作上的事还是……”

        “工作上的。我在整理一些材料,涉及到可能有问题的资金。经办人不是决策者,是具体操作的人,她想主动交代问题、配合调查、愿意作证。我想知道,组织上对这些人的政策是什么。”

        她没有说周敏的名字,没有说柳河镇的事,没有说任何具体信息。

        她想先听听刘志远怎么说,再决定要不要把周敏的事告诉他。

        刘志远没有追问。

        他沉默了两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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