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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秦时明月:这个公子不对劲 第103章 火照归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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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3章 火照归途 (第2/3页)

    露水地布控全城,却又让人几乎意识不到他们的存在。

        可他们为什么……

        胡夫人看着窗外那一张张被火光映照的、平静无波的脸。

        那些人多是青壮年,穿着统一的灰褐色袍服,胸前隐约可见一个“幻”字符号。

        他们只是站着,举着火把,目光平视前方,仿佛在执行一件再平常不过的差事。

        马车在光的长廊中前行。

        起初是颤栗——一种对未知力量的、本能的恐惧。

        这种静默的调动能力,比刀剑出鞘更让人胆寒。

        但渐渐地,一种奇异的暖意,从心底某个角落滋生出来。

        在这光明铺就的路上,内心的黑暗似乎真的被驱散了一些。

        至少此刻,她是安全的。

        至少此刻,有人用这种方式告诉她:你被注视着,也被保护着——哪怕这种保护,本质上是另一种形式的掌控。

        胡夫人放下车帘,靠在车厢上,闭上了眼。

        不知过了多久,马车缓缓停下。

        车夫的声音从外传来:“夫人,到了。”

        胡夫人整理了一下衣襟和发髻,确认看不出哭过的痕迹,这才由侍女搀扶着下了车。

        左司马府的匾额在夜色中沉默地悬挂着。

        府门前挂着两盏灯笼,光线昏黄,与刚才那条火把长廊相比,竟显得有几分寒酸。

        她站在原地,望着府门,忽然做了一个决定。

        “去,”她对身旁的侍女说,“把方才路上那些举火把的人里,领头的请过来一个。”

        侍女有些诧异,但还是应声去了。

        不多时,一个身穿灰褐色袍服、腰间系着皮质腰带的中年男子快步走来。他约莫三十多岁,皮肤黝黑,五官有着明显的百越人特征,但举止干练,眼神清明。

        胡夫人微微一愣。

        百越人?

        不过她很快便释然了。新郑这等大都会,有个百越出身的小队长,也不稀奇。

        那百越小队长在胡夫人面前三步处站定,抱拳行礼,动作干脆利落:“夫人。”

        胡夫人打量着他,缓缓开口:“方才我的马车回府,是你们一路持火把引路照明?”

        “是。”小队长回答得很干脆。

        “为何要这样做?”胡夫人问,目光紧盯着他的眼睛,“我并未要求,也未支付报酬。”

        百越小队长闻言,抬头看了看左司马府的匾额,又看了看胡夫人,反问道:“请问夫人,可是左司马府的胡夫人?”

        “正是妾身。”胡夫人坦然承认。

        “那就没错了。”小队长点点头,语气自然而平常,仿佛在说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我部今日接到的通知,从今夜起,凡是夫人您的马车在夜间经过,只要附近有扫撒队的弟兄在岗,便以火光辅助照明,确保道路清晰。”

        胡夫人心头一动。

        特例?

        “这是……单独为我设的规矩?”她试探着问。

        “啊,不不不。”小队长连忙摆手,脸上露出一种“您误会了”的表情,“这不是特例。这是幻梦内部,统领级及以上成员家属,可以享受的小小待遇之一。”

        他顿了顿,很自然地补充道:“夫人府上,定是有亲人在幻梦任职,且职位至少是‘统领’一级。因此您才享受到了这项服务。”

        统领……

        胡夫人瞬间想到了李开。

        李元夜,账房。

        她之前只知李开在幻梦做事,却不知具体职级。

        但能被韩沥亲自安排去查夜幕的账,能让自己被称为“统领级”的家属……恐怕,还真不是普通的账房先生。

        “是吗……”胡夫人语气有些飘忽,“好像……是有的。”

        她没有深说,转而从袖中取出一个小钱袋,递给旁边的侍女。

        侍女会意,上前将钱袋递给小队长。

        “劳烦诸位深夜执火,特赠钱一百,以表谢意。”胡夫人温声道。

        小队长接过钱袋,入手沉甸甸的。他愣了一下,随即脸上绽开一个朴实的笑容,转身朝街道方向高声道:“今得左司马府夫人赏钱——一百!”

        声音洪亮,在寂静的夜里传出去老远。

        紧接着,从街道那头,传来了整齐的回应:

        “已记——”

        胡夫人被这突如其来的呼应弄得一怔。

        她不解地看着小队长:“此赏钱是赠予你的,为何要向众人高呼?”

        小队长将钱袋仔细收进怀中,闻言笑道:“夫人是新了解幻梦,有所不知。凡幻梦成员,所得一切外财——无论赏钱、赠礼、乃至路上拾遗——都必须上交,由所属队伍或部门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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