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 赵坤把票投给债权人 (第3/3页)
证明排他期间有接触,未签约。平台不诉,八十万元全部损失确认。
彭启丰打电话给我道歉。他说新买方条件更简单、价格更高,自己需要拿现金治病和安排家庭;青川要求承接员工与查债太多,他等不起。
“你为什么一开始不把十九人说清?”我问。
“我以为资产卖,员工留公司。”
“公司没设备、没订单,留什么?”
“新买方说会继续用大部分。”
“说在哪里?”
没有写进交易。
彭启丰不是不知道工人会受影响,只把口头继续使用当成足够。他经营二十多年,厂与自己几乎是一件事;卖资产时才发现,老板的“我会照顾”不能跟着设备过户。青川没能改变他,也不能把他写成临终前突然冷血。
红姨要求平台给十九名员工一份已核资料副本。我们不再是买方,无权替南柏发劳动结论;但在员工本人同意下形成的工龄、工资和合同材料,可以由尽调中立方提供给本人,不能随交易失败锁入平台柜。平台承担复印与说明,删除与收购无关的商业信息。
十一人拿到资料,两人选择离开,六人一时联系不上。新买方后来解除十五人时,至少有几人能用连续记录主张自己的权利。结果如何由普通程序处理,青川不把援助换成他们必须公开站队。
生产经理问能否带一组人来平台自建工厂。
我们没有厂房、设备和立即订单,若为了证明南柏卖错便仓促自建,会把失去的交易再花一次。平台给合格员工正常招聘信息,不能保证集体录用;三人后来进供应商或酒店仓,一人到平台质检,其他各有去处。没有一支“南柏旧部”突然成为我的忠诚班底。
八十万元损失在股东报告里分三段:首轮定金四十万、延期定金四十万、尽调与律师另十几万。托管四十万退回,不算损失。合原债权和解未生效,不能把少付的一百零五万写成收益。交易失败没有资产,却留下可复用的供应、员工和债权尽调清单;会计仍不把清单价值冲销损失。
蒋老板后来用这笔损失证明公司需要总负责人。红姨用它证明员工条款不能放。赵坤用它证明时间有价格,我用它证明和解须有边界。每个人都能从一笔失败挑出支持自己的部分。完整复盘必须让四种解释并列,并承认没有办法知道若早两周会怎样。
这里先把南柏的后话记到半年后。新买方又找平台卖货,价格比以前高。平台没有为了报复全拒,也没有因同情老员工全收,按质量、交期和劳动争议风险做供应商审查,只给一小批试单。试单两次延误,未扩。供应链不会因公司没买到厂便自动停止,生意仍要与现在的主体谈。
赵坤在董事会复盘时没有推给红姨。他承认自己投两次赞成,八十万元损失属于公司决策;我投反对,也不能说损失与我无关,因为平台在我的授权下进入尽调,且我曾愿意在员工问题出现前签有条件交易。
严陆认为公司被过度治理拖死。梁仲平说问题不是债权,最后卡在员工与卖方时间。红姨说若八十万元能让公司知道自己不愿怎么买人,便不是全白花;黎真仍把它记交易失败损失,不改成培训费。
在那之前,南柏新买方于交割三个月后解除十九名季签工中的十五人,只给当期合同结算。部分人发起普通劳动争议,厂停工两周,交付受影响。青川平台提前增加两个替代供应商,三家酒店没断货,却付了更高价格。
这并不自动证明我们不买就是胜利。若当时多两周,也许能以合理价格承接、保住员工和协同;也可能卖方一直不肯。历史不能用后来发生的坏事替当时所有反对票加金边。
后话先记到这里。把时间拨回收购失败后的董事会,真正的后果在公司内部。
两次四比三表决后,赵坤、严陆、谭文礼和梁仲平认为董事长在关键交易中过于反复,平台需要一套期限内能执行的机制。南柏失败、现金压力与投资人对关键人风险叠在一起,他们提交《九十日经营稳定方案》。方案设三人执行小组:严陆负责运营,谭文礼负责项目,合原提名一名风险与资料负责人;赵坤任监督召集。预算内采购、客户信用、招聘与并购尽调由小组多数决定,我保留董事长、商号重大事项与董事票,不再直接发日常付款和调度指令。
“你们要拿走经营权。”我说。
赵坤回答:“九十天。不是拿公司,是让已经通过的事有人做完。”
“风险负责人为什么由债权股东提?”
“因为新投资人和银行都问历史、资料和关联。”
“明岑也能提。”
明岑只有观察权,不愿在未获得董事席前任命执行人。合原愿意,条件是按修改后的信息范围,不恢复永久否决。
郭玉兰反对。她认为交易失败不能证明董事长妨碍日常,且执行小组把风险负责人放在每项经营前面,会重新形成历史委员会。黎真也反对,不愿财务向一个非董事执行人交总账权限。
方案修改:财务独立不变,风险负责人只有审核与报告,不得单独冻结;涉及员工资料仍按章程;九十日到期自动终止,延长需重新表决。我的具体权限列成表,不是“董事长配合”。
董事会投票。
我和黎真反对,郭玉兰反对。谭文礼、严陆、梁仲平赞成。赵坤最后一票。
“你真觉得公司离了我九十天会更好?”我问他。
“我觉得公司不能每次等你把一笔债追到第一个字。”赵坤说,“你仍在董事会,没人拿你的股份和商号。九十天以后用结果说。”
他投赞成。
四比三,《九十日经营稳定方案》通过。
赵坤把票投给了债权人,也投给了一套他认为比我更快的执行。没有人带枪来白鹭,没有人抢印章。周萍在权限系统里按决议,把我的日常经营角色从“执行”改成“董事长监督”,生效时间晚上六点。
六点零一,一张采购审批出现在我屏幕。我可以看,可以留言,没有批准键。
三年前,何敏拒绝我的双签,我仍是有权的一方,只是那笔不归我单签。黎真冻结总账,也只冻三天和一类指令。这一次,董事会按真章程、真票数,把我从自己发起的平台日常经营里移开九十天。
外面没有任何变化。
E280仍由盛勇按公司排班接我,白鹭工作套房仍在,三家酒店招牌仍亮,司机见我仍叫川老板。我的股份一股没少,个人可证明权益甚至比二〇〇八年更多。到了河内,吴程、梁佩和律师仍接电话。
只有公司内部知道,川老板的屏幕少了一个键。
那晚我没有让阿木查谁在背后串票。他在安全授权里也无权查董事怎样投。我把三次会议记录带回白鹭,父亲旧书放在旁边。
兵法说上下同欲者胜。年轻时我总把“同欲”理解成让别人认我的目标。董事会四票告诉我,别人也可以有同一目标——让公司活得更快——却不认我的方法。
若我只想把批准键拿回来,最容易的是找一名小股东、给赵坤压力、用商号许可威胁平台,或者让三家酒店停止一项服务,证明没有我夜里就会乱。每一种都能制造我不可替代的证据。
我没有做。
九十日的第一夜,平台六个联络点照常交班。南线车晚一辆,调度换备用;青川酒店一名客人投诉空调,项目自己换房;开放班池发十二个班,七人报名。没有一通电话必须到我这里。
这让我放心,也让我难受。
我开始明白,要从合法程序里赢回控制,不能证明公司离不开我。
要证明坐上那把新椅子的人,正在把不属于同一件事的责任重新捆到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