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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下债 第72章 不许再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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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72章 不许再帮我 (第1/3页)

        五月初八,修好的绣架没有送出去。

        木匠把横木换好,照原样垫回两层硬纸。架子立在公议柜角落,右脚仍比左脚短。

        没有人知道该送到哪儿。

        宁青禾也没有再问。

        她到柜里先试了一遍架脚。右边仍晃,她便把木匠那张“已修复”回单退回去,只让他改成“已换断木”。会不会晃、还能不能照旧做活,只能由用架的人验,不能由付钱的人替她写好。

        程见微站在一旁,很想问一句:若她永远不来,架子怎么办?话到了嘴边,她先看见宁青禾腰间仍少着的那根细绳。

        昨日没有按完的代理,今日也没有因出事自动成立。

        她只通过昨夜的女舍联递,送出一张最后选择页。

        继续查个人遭遇。

        只查公事经手,不用本人故事。

        全部停止,除非本人再次提出。

        若不回应,默认全部停止。

        这张纸也可能成为新的联系。

        所以只送一次,不催,不要求回签,不因沉默保留调查权。

        午前,纸回来了。

        第二项被按下指印。

        旁边多了一行字。

        “不许再用帮我作理由找我。”

        下面还有三项她自己补的处置。

        宁青禾那张未按末印的代理页作废,不换另一名代理。

        绣铺停工与未结的半片袖缘不再替她追。

        修好的绣架送公共失物柜,只凭原物件条上的短脚画样领取,不留期限催领,不把谁来取写回债案。

        她不是只拒绝讲故事,仍把能拿的钱、能替她办事的人全留下。

        她知道每一项会失去什么。

        选择页最后写:“夫家若有新纸,先冻着。不要为叫我答,再找一条路。”

        债权和领取可能因此继续停。

        她仍按了。

        程见微把那行字读了两遍。第一遍看的是授权范围,第二遍看见的是“不许再用帮我作理由”。

        她昨夜还在想,若能证明路印如何泄露,便能替这个女人把损失写回责任页。直到这张纸回来,她才承认“替她写回去”也可能是自己想要的答案,不是对方想要的生活。

        ***

        程见微先封个人页。

        柳叶巷哪一家染坊、哪一家绣铺、灯油铺后仓、夫家旧称、短脚绣架、三条街外下车与平安短语,全部归入本人撤回材料。

        问事席不得再抄、不得在公开询问中复述、不得拿来证明自己当日如何救人。

        已经知道的人不能被命令忘记。

        但可以失去继续使用的权利。

        封到短脚绣架时,她的手停了一下。

        “能不能只留物件类别,不留画样?”她问。

        宁青禾道:“为了证明什么?”

        “证明追车时可由物件认人。”

        “她刚说不许再用她证明。”

        程见微没有立刻落封。若连类别也删,公开错误页会少一条最易让人相信的因果;御史台很可能只改格式,不问责任。她知道这一点,才更舍不得。

        最后是她自己把案内那张绣架画样抄页折进本人撤回封,不再另留案卷抄样。本人手里的原物件条仍可到失物柜取架,却不能由失物柜反接回债案。

        谢闻简问:“丈夫冲车的巡街记录也封?”

        “冲撞官车是巡街军自己的公务记录,依法处置不依赖债主授权。记录里删去她的债、代理与离柜理由,只留车辆执行公务时受阻、何人冲撞、如何制止。”

        “染坊停工?”

        “染坊可以申领自己的误工,说明因官府保护行动受影响,不写保护谁。”

        “绣铺不收半片呢?”

        “若她不授权,不能替她追。”

        一项真实损失因此退出案卷。

        不是没有发生。

        是受损的人不愿再用自己的生活替制度作证。

        主录把“本人不同意继续使用”写进封面时,下意识要给封套编回原债待核号。

        程见微拦住。

        一旦写回,任何查这次撤回的人都能顺号接回债项、代理与夫家异议。最终只记一枚当次销毁号,证明问事席确实少用了一套材料;销毁号不能反查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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