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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京1996,从警校生开始 第31章 拾金不昧的白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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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1章 拾金不昧的白鸟君 (第1/3页)

        5000円。

        差不多现在的两三百块钱。

        这笔钱对于现在的白鸟优作来说,可不是一笔小数。

        毕竟食堂里一份炸猪排定食,也只要500円。

        这也就意味着这笔钱够他吃十顿的了。

        虽然白鸟优作知道,能够捡到这笔钱,肯定是那沟槽的幸运铜币在发力。

        但很可惜,这笔钱他并不能直接装入口袋。

        因为这是在日本,对于遗失物品,日本有专门的法条规定。

        作为一名警察,白鸟优作记得很清楚。

        日本《刑法》第254条:

        侵占遗失物者,处一年以下惩役或十万円以下的罚金。

        更何况他作为警校生,学校校规里明文规定:

        学员如果捡到遗失物,必须立即上交。

        不然的话会扣操行分,严重的还有可能退学。

        虽然白鸟优作一直不是很能理解这件事,但毕竟入乡随俗,他也只能忍痛舍弃这5000円了。

        但小林健太却不这么想,他看着白鸟优作笑说道:

        “优作,你运气不错诶。”

        “这5000円要是找到失主的话,你说不定能拿到几百円,白吃一顿饭呢。”

        作为警校生,小林健太肯定不会怂恿白鸟优作把这笔钱占为己有。

        因为他知道,这样做的话,就是害了白鸟优作。

        但他安慰要白鸟优作的角度也很有意思。

        因为根据日本《遗失物法》第28条。

        对于拾得遗失物者,失主应该支付遗失物价值的5%以上、20%以下的报酬。

        如果能够给这笔钱找到失主的话,白鸟优作至少能拿到几百円。

        虽然不多,也是一笔意外之财。

        但是5000円跟几百円之间落差,还是有点大的。

        白鸟优作捡起那张纸币,在空中抖了抖,然后叹了口气:

        “找个时间,把这个钱交到训育室去。”

        小林健太点点头,催促道:

        “时间不早了,赶紧回去吧。”

        白鸟优作嗯了一声,刚准备抬起脚,余光就看到路边草丛里有一团棕色的东西。

        不仔细看的话,还以为是石头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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