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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朝那些事儿 分节阅读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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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甚至连老大爷都没有。

          只有两个老太监。

          于是,他挥舞木棍,打了过去。

          众所周知,太监的体能比平常人要差点(练过宝典除外),更何况是老太监。

          很快,一个老太监被打伤,他越过了第二道门,向着目标前进。

          目标,就在前方的不远处。

          然而太监虽不能打,却很能喊,在尖利的呼叫声下,其他太监们终于出现了。

          接下来的事情还算顺理成章,这位仁兄拿的毕竟不是冲锋枪,而他本人不会变形,不会变身,也没能给我们更多惊喜,在一群太监围攻下,终于束手就擒。

          当时太子正在慈庆宫里,接到报告后并不惊慌,毕竟人抓住了,也没进来,他下令将此人送交宫廷守卫处理,在他看来,这不过是个小事。

          但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将远远超出他的想象。

          人抓住了,自然要审,按照属地原则,哪里发案由哪里的衙门审,可是这个案子不同,皇宫里的案子,难道你让皇帝审不成?

          推来推去,终于确定,此案由巡城御史刘廷元负责审讯。

          审了半天,刘御史却得出个让人啼笑皆非的结论——这人是个疯子。

          因为无论他好说歹说,利诱威胁,这人的回答却是驴唇不对马嘴,压根就不对路,还时不时蹦出几句谁也听不懂的话,算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于是几轮下来,刘御史也不审了,如果再审下去,他也得变成疯子。

          但要说一点成就没有,那也不对,这位疯子交代,他叫张差,是蓟州人,至于其他情况,就一无所知了。

          这个结果虽然不好,却很合适,因为既然是个疯子,自然就能干疯子的事,他闯进皇宫打人的事情就有解释了,没有背景、没有指使,疯子嘛,也不认路,糊里糊涂到皇宫,糊里糊涂打了人,很好,很好。

          不错,不错,这事要放在其他朝代,皇帝一压,大臣一捧,也就结了。

          可惜,可惜,这是在明朝。

          这事刚出,消息就传开了,街头巷尾人人议论,朝廷大臣们更不用说,每天说来说去就是这事,而大家的看法也很一致:这事,就是郑贵妃干的。

          所谓舆论,就是群众的议论,随着议论的人越来越多,这事也压不下去了,于是万历亲自出马,吩咐三法司会审此案。

          说是三法司,其实只有刑部,审讯的人档次也不算高,尚书侍郎都没来,只是两个郎中(正厅级)。

          但这二位的水平,明显比刘御史要高,几番问下来,竟然把事情问清楚了。

          侦办案件,必须找到案件的关键,而这个案子的关键,不是谁干了,而是为什么干,也就是所谓的:动机。

          经过一番询问,张差说出了自己的动机:在此前不久,他家的柴草堆被人给烧了,他气不过,到地方衙门伸冤,地方不管,他就到京城来上访,结果无意中闯入了宫里,心里害怕,就随手打人,如此而已。

          如果用两个字来形容张差的说法,那就是扯淡。

          柴草被人烧了,就要到京城上访,这个说法充分说明了这样一点:张差即使不是个疯子,也是个傻子。

          因为这实在不算个好理由,要换个人,怎么也得编一个房子烧光,恶霸鱼肉百姓的故事,大家才同情你。

          况且到京城告状的人多了去了,有几个能进宫,宫里那么大,怎么偏偏就到了太子的寝宫,您还一个劲地往里闯?

          对于这一点,审案的两位郎中心里自然有数,但领导意图他们更有数,这件事,只能往小了办。

          这两位郎中的名字,分别是胡士相、岳骏声,之所以提出他们的名字,是因为这两个人,绝非等闲之辈。

          于是在一番讨论之后,张差案件正式终结,犯人动机先不提,犯人结局是肯定的——死刑(也算杀人灭口)。

          但要杀人,也得有个罪名,这自然难不倒二位仁兄,不愧是刑部的人,很有专业修养,从大明律里,找到这么一条:宫殿射箭、放弹、投砖石伤人者,按律斩。

          为什么伤人不用管,伤什么人也不用管,案件到此为止,就这么结案,大家都清净了。

          如此结案,也算难得糊涂,事情的真相,将就此被彻底埋葬。

          然而这个世界上,终究还是有不糊涂,也不愿意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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