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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书,我心里有数,哪些情节写的不好,哪些写的精彩,我大抵是清楚的,不是我只会写女人戏,是女人戏要么不写,写了就出彩,就能夺了其它情节的光彩。
我的读者喜欢啊,我干嘛非要跟他们拧着写?大家喜欢看,我又擅长写,我就应该写。我该以此长处而自豪的,干嘛要自卑,干嘛要因为你的贬低而改弦更张弱化自己的强项?你得有多傻逼才认为我会上当?
还别说,我还真上过当,写锦衣的时候,我就有意地弱化女人戏了,结果是喜欢我风格的感到不过瘾,不喜欢我风格的换一个攻击点继续攻击,我这不是自己找病么。
这本《夜天子》到目前为止,节奏强烈,风格欢快,故事有趣,所有鲜活的配角都是男的,甚至是动物,却不是女人,俺深以为憾。这是到目前为止的故事所决定的,后边只要有需要有可能,女人戏我还会大写特写,气死那些别有用心的王八蛋,哦耶!
女人怎么啦?那是人生的一束鲜花,是好莱坞票房不可或缺的法宝,是男人生命中最美丽的礼物!女人是你奶奶,是你妈,是你费尽心机追求的姑娘,是你的宝贝女儿,是阴阳乾坤不可或缺的重要一半,怎么可以没有?你跟我装什么大尾巴狼呢。
再有以此攻击者,诸位书友可以如此答复他:你是不是眼里只有女人看不见其它?你是不是受过女人伤害这么怕看女人?你是不是身心不健康,自卑到不敢看女人?你个身残心残志不坚的二椅子,思想有多远,你就给我滚多远。
ps:至于有书友说不穿就知道历史大势的,我说一句,穿了你也知道历史大势了啊,你知道历史大势一定改了,而改的方法,是无数人已经用过了无数遍的那三板斧,没创新了。我要抛开历史大局,写个人的故事,你还能知道什么,你知道每一个人早晚都要死,不可能长生不老,但你知道发生在他身上的故事么?
俺说的有道理吧?这里插几句心里话,俺接着码字去。后边精采无限,俺想想都眉飞色舞了,这个体裁真是选对了,越写越有趣,哦呵呵呵……,我都快染上猫腻的“自恋症”了,但这绝不是自恋,是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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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9-12 12:06:18|9016305----
第01章 葫县好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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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溢着青草的气息和野花的芬芳,点点流萤于青草树木间飞来飞去,划出一道道迷离的光线。
水舞蹲在石头堆成的火灶前煮着肉干烩馍,乐遥托着下巴好奇地看着小熊猫津津有味地啃着一根竹笋。
在爱心泛滥的水舞和乐遥强烈要求下,这只小熊猫已经正式成了这个临时家庭的一员,乐遥还给它取了一个名字:福娃。
叶小天蹲在灶火旁边,兴致勃勃地检视着他的搜刮成果,分门别类放好。金光闪闪的铜钱吸引了福娃的注意,乐谣赶去闻饭香的时候,福娃丢下了啃了一半的竹笋,爬到叶小天身边,抓起一把大钱就放到了嘴巴里。
“嘎蹦蹦……,嘎嘣嘣……”这什么声音?叶小天脑海中冒出一丝奇怪的感觉,却没往心里去,他正专注于数钱呢。“嘎蹦蹦……,嘎嘣嘣……”叶小天霍然回头,就见福娃又抓起一把大钱,好象在吃糖豆。“啊!那是钱啊!吐出来,吐出来!你给我吐出来!你也不怕吃死你!”叶小天像拍一个贪吃的小孩子,啪啪地拍着福娃儿的胖脑袋,福娃和乐遥一样,根本就是个吃货,它脖子一抻,耷拉着舌头,黑眼圈似的一双眼睛萌萌地无辜地望向叶小天,口中空空如野。“滚!走远些,再过来揍死你!”叶小天伸手一推,粗暴地道:“去去去,滚一边儿玩去!”
可怜的福娃儿被叶小天推了个仰面朝天,它爬起来,蹒跚地挪到一边,捡起那半截竹笋,咔嚓咬了一口,丢给叶小天一个看起来有些淡淡忧伤的背影。
乐遥回头看见了,扁着嘴巴伤心地道:“坏蛋哥哥,欺负小孩子!”及至跑到近前,听说福娃把大钱都嚼碎了吃掉,不禁又担心起来:“小天哥哥,福娃吃了大钱,不会死掉吧?”叶小天翻个白眼儿,一边继续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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