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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国家级的,但要证明自己,面临的问题也实在不少。杨锐如今有北大给自己的身份背书,又有cell级的论文,难度系数,大约与当年的人工合成牛胰岛素的研究组相差仿佛。
不过,要形成清晰的科研链,倒不一定是什么都要写出来,也不一定要按照时间顺序发表论文。
比如耐热聚合酶,杨锐就准备放在最后才发表。
原因很简单,有耐热聚合酶,能够大幅度的缩减实验时间。
pcr本质上就是一个dna倍增技术。
它能够快速的将dna翻倍再翻倍再翻倍……理论上,想翻倍多少次,就能翻倍多少次。
这就好像那个著名的旗手与国王的故事。
在象棋的第一格放2粒麦子,第二个放4粒麦子,第三格放8粒,第四格放16粒,如此倍增下去,第三十格有多少粒?
——第三十格将会有十亿零七千三百七十四万一千八百二十四粒麦子。
pcr也因为这种超级倍增术,而在无数的领域大显身手。
比如犯罪现场的dna残留,在pcr时代以前,试剂残留太少是无法检测的,但进入九十年代以后,拥有了pcr的警局,就可以无视残留数了。理论上,只要有一个完整的dna残留,就可以倍增到可以检测的状态。
之所以说,九十年代才有警局拥有pcr,就是因为耐热聚合酶的原因。
pcr的原料是聚合酶,普通聚合酶也可以用,但每翻倍一次,不耐热的聚合酶就会在九十多度的水浴锅里失活,第二次翻倍的时候,还得再添加一次聚合酶。
聚合酶不便宜不说,这个过程还需要专业人士来做,复杂且容易出错。
而在研究过程中,连续添加三十次的聚合酶,同样不是容易的事。
当然,开发耐热聚合酶同样不容易。
所以,历史上的穆里斯等人,首先致力于解决翻倍问题,并没有优先考虑耐热聚合酶的问题。
毕竟,只有翻倍问题解决了,证明这种方法可行,才有简化方法的必要。
否则,光是有耐热聚合酶,没有使用它的技术,一样没什么卵用。
然而,杨锐与穆里斯等人不同。
他是已经确定无疑的知道,pcr是一项好技术。
所以,他是首先将能够提升效率的研究做出来,等到要阶段性释放论文的时候,别人就算是受到了启发,也一样赶不上他的速度。
事实上,杨锐还有点希望有人能追在自己的屁股后面。
如果是一名中国人,单纯的做出了一项聪明、简单、影响世界的成果,他得到的评价,估计有一半是“****运”。
但如果一名中国人,在你追我赶的科研竞争中,以聪明、简单的方式,做出了影响世界的成果,他得到的评价就一定大不一样了。
当然,这样做,是一定有风险的。但杨锐思来想去,还是决定阶段性的发表论文。
理由很简单,单纯的pcr论文,并不一定会将杨锐送上诺贝尔奖的神坛。
而若是没有诺贝尔奖,pcr项目的价值就大大缩减了,它虽然仍可能价值30亿美元,可对杨锐来说,诺贝尔奖的价值又何止30亿美元。
本着这种思路,dna合成仪送到的第四天,杨锐就开始草拟第一篇论文——《dna合成仪的改进思路》。
仍然属于前序性论文,甚至只能说是前序的前序,但所谓的科研链,就是这样一环扣一环的链起来的。
黄茂等人倒是很高兴,他们刚刚在来自香港的多名律师撰写的厚厚的法律文件上签了字,差不多把所有的权利都给了华锐公司,只留下一个署名权。
80年代的中国人,也从来没有通过专利或者类似的手段赚到钱的,黄茂等人对此并不在乎,他们在乎的,反而是名声多一点。
名声自然是要一篇篇的论文堆出来。
杨锐根据后世常用的dna合成仪,随便摘抄一些,就用在自己新买的dna合成仪上。
新招募来的小牛张学通是工科出身的,配合杨锐花钱请来的两名机电系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