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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返回‘战神之锤’的车上,佛朗哥首先开口问道:“这种时候,我们怎么知道这不是一个圈套?”
罗格道:“斯坦尼奇原来还是个大奴隶商人,这倒真没想到。那个荆戈话里话外的意思早就表示很清楚我们的后台是奥菲罗克,而且我们目前处境微妙,急需这批矮人奴隶。为什么要在罗恩公国小心从事呢?还不是因为我们是公国的人,与冰雪银狐佣兵团有大的过节吗?他能这么说,是表示斯坦尼奇看好大公和奥菲罗克,要下注在这一边了。这才会不计较得失的帮助我们。这样即示好给奥菲罗克看,又不暴露他自己。待日后大局已定时,因他的奴隶生意在最困难的时候帮过我们,说不定还可以继续下去。至少不会因为这生意获罪了。”
凯特叹口气补充道:“而且他肯出面,更是表明了支持公国的决心,也有展示实力,不在乎我们构陷他的意思。佛朗哥,你还是少花点时间在艺术品上,多花点时间在谋略剑术上吧。埃特和伦斯两个不争气,你若是也玩物丧志的话,我们可真是不好办了。”
佛朗哥满脸通红,半晌才长叹了一声。
罗格沉默了一会,又说道:“这个荆戈来历并不简单,他是一个魔族!而且实力高强。”
凯特和佛朗哥悚然而惊,讶道:“真的有魔族?你是怎么知道的,确定没有看错?”
罗格点了点头,望向车窗外冬日里铅色的天空,自言自语道:“嗯,魔族,这个游戏,好像越来越有意思了!”
第十四章 魔女
四百名一流骑士的战力说多不多,说少也不算少。那两百多名训练中的山贼是肯定无法指望的,道尔武艺不错,但为人正直善良,让他去捕捉奴隶想都不要想。奇薇现在已经与道尔汇合了,她与罗格仇深似海,所以也不能考虑进去。
不过贵族恶少们牢牢记住了奥菲罗克所说的“就是去偷去抢也没关系”这句话,准备从他那里打些主意。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这件事上奥菲罗克痛快之极,答应调五十个黄金狮子骑士给罗格,到出发前自会与“龙与美人”骑士们会合。
但奥菲罗克话说得也很清楚:“我这五十个骑士,战力至少相当于四百正规骑士团骑士,不过我不希望损失了其中任何一个,所以,若他们判断战况绝望时,可是会自行撤离的,你们可要想清楚了。你们和斯坦尼奇的合作我看没什么问题,放手去做好了。嗯,还有一点,你们去做什么,我可是根本不知道的。”
罗格心下明白,这是告诫他不要仗着黄金狮子骑士的战力乱来。不过就算手中握有绝对优势的兵力,正面猛攻也不大符合他的性格和哲学。是的,哲学!
在看多了几本类似《亡灵法师的世界观》之类的书后,罗格也对哲学有了兴趣。当然,脱离开了亡灵魔法、金钱权势和美女的纯正哲学书魅力还是不小的,十几页的《大逻辑》就起到了强力催眠术的效果,让他美美的睡上了一夜。
从大公府出来,罗格越来越觉得里尔城的这个冬天无比的压抑,天和地之间都是一片浓重的铅灰色,就如同身处风月所在的异界一样。
最近一段时间来,自己已经不只一次感到风月已经有独立的意识了,也有过数次,还曾清晰的体会过她的喜怒哀乐。这与所有典藏中所载有关骷髅或者是法师宠物的描述都不一致。但是管他呢,自己还是喜欢风月这个样子,就算有些不怎么听自己的话,也好过一个只知道执行命令的机器。
一阵寒风吹过,罗格紧了紧衣领,不由得想:“风月在异界,会不会也觉得冷呢?”随即他又想到去公国军务部领取经费所需的繁杂手续,不禁叹了口气,钻进马车,招呼车夫向军务部驰去。
埃特这些日子倒是春风得意,对依莎贝拉的攻势也很有进展。在他的脑子里,所谓进展就是今天又占领了少女身上哪块风水宝地。
思来想去,埃特觉得依莎贝拉也许会是个不错的老婆。少女虽然不算绝色,但是漂亮可人。她爷爷雾幻是艺术界一代宗师,又是战神之锤的大摇钱树,这身世背景也算是上上之选了。
埃特倒也有些自知之明,心知自己这魔武双修对付些地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