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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刀,但笔终究是笔,变不成刀子,比最锋利的刀子更锋利千百倍的则是岁月,能把谎言变成真理,把美丽变成丑恶,也把火焰变成劫灰。当热情已成余烬,还能再写什么?想想也只有可笑而已。当理想破灭了,有些人能够奋起,有些人却一蹶不振,笔下的郑司楚还能够吃一堑长一智,我却已经懒得再写下一个故事了。
诗能穷人,这是古人的老话,因为爱诗的人往往有一副倔强脾气,碰个头破血流仍然不知悔改;或者一醉三十日,看到不喜欢的人便来个白眼,来个不理不睬,自然难觅货殖之利。虽然做不到竹林七逸中的王濬冲之富,山巨源之贵,可是嵇叔夜之迂和阮步兵之放,却如邯郸学步,东施效颦,不知不觉地有了几分。如果说在人的岁月里写作还是一件轻松的事,那么在这十八年的驴子岁月里,写作也象压到骆驼背上的最后一根鹅羽,已是不堪重负。如果在这段行程中有人清谈相伴,不必是什么知交,纵然倾盖相交,只消谈吐不俗,那么多少还能忘掉一些疲惫。只是当盈耳都是吠声的狺狺,只怕还未启程就举步维艰,懒得再走一步了。
想起格林童话里有一则《寿命》,颇有几分冷隽之妙,说上帝给万物寿命时,都是三十年,驴子、狗和猴子都嫌多,于是各减去了十八年、十二年和十年,唯独人嫌三十年寿命太少,因此上帝把那三十年加到了人身上,于是人的头三十年是自己的,算是快乐逍遥,三十以后的十八年是驴子的岁月,生活的重担压在肩上,换来的却是拳打脚踢;然后的十二年是狗的,只能躲在墙角愤愤不平地低吼。生命中的最后十年是猴子的,傻头傻脑,糊里糊涂,成了孩子们捉弄、嘲笑的对象。这则故事混在一堆王子公主的童话中,如果小时候读到,肯定会觉得无聊和可笑,信口雌黄说这也算什么破故事。幸运的是,第一次读到这故事时已经在大学里,感到的只是一阵失落。虽然还在故事中人的岁月里,却已对未来感到迷惘。
金圣叹在伪造的《水浒》施耐庵序里写道:“人生三十而未娶,不应更娶;四十而未仕,不应更仕;五十不应为家,六十不应出游。何以言之?用违其时,事易尽也。”在肩负着重担的驴子岁月里,写一些无关痛痒的垃圾故事,大概也是“用违其时”吧。只是写的时候,也没想到这事已是易尽,仍然拼命写下去,虽然只堪覆瓿。
驻足吧,象浮士德博士那样叹息一声:“等一等,你真美丽。”从少年时第一次读到《三侠五义》,开始在笔记本上涂涂抹抹一个可笑的武侠故事开始,到现在,不知不觉已经二十多年了,也终于走到了尽头,对所谓的武侠感觉失望乃至绝望。本来就是用违其时,何况周围尽是些言语无味,面目可憎,叫人望而生厌的观众,又何必恋栈不去?
展翅
前言
□燕垒生
《天行健》这个故事,起源于十几年前的一个构思。当时在笔记本上写了一个《名刀》,情节大致是这样的:共和军攻破了帝都雾云城,一个近卫军的小卒风云和同一伍的几个袍泽逃入了西边的沙漠,准备南逃到帝国仅存的诸候国香虎国去。在沙漠边上,他们被追兵赶上了,奋战之下,只剩了风云孤身一人进入沙漠。在沙漠中,他遇到了沙盗伽洛王一族,不敌遭擒,但伽洛族的刀术师傅救了他,两人结伴而逃,却被追来的伽洛王赶上,又是一番恶斗,风云陷入一个沙窟,结果碰到了一个机器人十一号。在十一号的帮助下,他总算逃到了香虎国,先成了香虎国青月大公的奴隶,帮他赢得了刀术比赛后,被香虎王太子看中,收为己用,成为香虎国近卫军统领,也成了与香国虎权臣增长天抗衡的一件工具。这时香虎王决定称帝,然后北伐共和军,这时却发现三大公之一的苍月公有异动,风云受命前去查探底细,在那儿结识了苍月公一对了不起的子女百武公子和百兰郡主两人。写到三十万字时,其中一本突然不知扔到哪儿去了,可能被我当垃圾扔掉了,于是索然无味,就此搁下。
二零零年的时候,突然又想起这个故事了,因为这故事实在很象黄易的《大剑师》。于是重新起了个头。当时想只写两到三万字的一个小短篇,但写了一半后发现实在写得太仓促,于是准备再加一些内容。可还是扔在那儿。过了一年,重新动笔写完,再看看还是不满意,于是就干脆不定字数,一直写下去。没想到这一写就一发不可收拾,花了一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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