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新宋 分节阅读 242
  • 下载
  •     分节阅读 242 (第1/3页)

    相之莫急。”石越缓缓笑道,“王介甫之免役法,本府必不再效颦!”

          丰稷不好意思的一笑,欠身拱手道:“免役法未必不佳,只是若冒然再提,只恐朝廷从此多事。朝中有人欲复此政久矣,惟不得一籍口。毕竟新法诸政,只是‘暂罢’而已。”

          石越摆摆手,笑道:“我岂是孟浪之人。相之,可知役法之弊,最烈者为何事?”

          “下官以为,本朝役法之弊,最烈者为衙前,次为弓手,次为里正、户长。至于州县曹司、壮丁、散从以及拣稻之属,百姓受害甚微,此为难免之事。”

          “正是如此。”石越点点头,叹道:“本府巡视地方,询问乡老,亦颇得其情。衙前本是藩镇割据之遗制,‘衙’者,通‘牙’也。其职为守护官物府库,押纲运。自本朝立国,太祖皇帝罢藩镇,选诸道精兵为禁军,州郡所存厢军,非老即弱,且数额亦锐减。于是地方守牧,点百姓为里正衙前、乡户衙前,而以厢军为长名衙前。其后长名衙前亦渐有百姓充者。逮至今日,长名衙前久习于公门,熟知情弊,上下交通,竟有因此致富者。而国家有酬奖衙前之法,亦为长名衙前所独占,里正衙前与乡户衙前,难分一杯羹。盖真困百姓者,里正衙前与乡户衙前也!”

          “诚如府台所言。”丰稷愤慨的说道,“朝廷之法,家产值二百贯可充衙前。于是州县差人,若百姓家中,鸡、犬、箕、帚、锄,只须值得一文钱,便要计算入内,又虚报浮增,只待算满家产达到二百贯,便定差为衙前。入衙门后,上下欺压,各种费用,便花去百贯。最苦者是押送纲运至京或者其他州县,雇佣脚力、关津捐纳所动用之钱物,一次至少三五百贯,大都要衙前自己掏钱垫付。万一失落,更要赔偿。又或者一人为衙前,本已充作场务,官府又要他去押纲运,只得让家人来权管场务,自己去押送,而官府或又有差遣,于是一人为衙前,全家要服役。本家之农务,反倒荒废。而若以家人管场务,未免生疏,若有失落官物,又须赔偿……如此全家破败,弃卖田业,父子离散,沦为乞丐者,比比皆是。现今京兆府内的乞丐,十之,谁不曾做过衙前?!”

          石越倒料不到丰稷颇知民间疾苦,他却不知道,百姓这般惨状,此前宋之大臣,多有奏折论及,大宋朝凡是关心时务之官员,大多读过。反倒是石越自己没有时间去读宋朝历代大臣的奏章。

          丰稷越说越是愤懑,又道:“帅台可知弓手之苦乎?”他不待石越回答,便即说道:“弓手之苦,在于役期过久,甚至是漫无时限。一朝为弓手,终身为弓手,竟有四五十年为弓手者!此害亦不逊于衙前。衙前、弓手、里正,惟里正为催赋税,略有微利,然若地方有豪强拒不纳租,则不免又有赔垫之苦!本朝百姓受困于役法者,或者寄田于豪门虚报逃亡,以避役法;或者故意浪费不敢勤劳增产;或者为减低户等,亲族分居;更为甚者,有为成为单丁,而宁可孀母改嫁,或者父亲自缢以救儿子者!”

          石越默然无语,为了逃避役法之害,父亲自杀而救儿子,这件事他却听说过,这是韩绛的奏折上所举的事例,本是新党为推行免役法而攻击差役法的口实。宋朝之富裕,石越固然是亲眼所见,亲身体会;然而宋朝之贫穷,也是不可否认之事实。宋朝固然有前所未有的富裕的市民阶层和缙绅阶层,但是宋朝一样有生活困苦不堪的农民!

          既便不谈论一个人类本身应有的良知,仅仅从纯粹的功利主义出发,石越也不认为以中国如此庞大的国度,农民不富裕而国家可以真正的强盛。

          无论表面上有多好看,那都只是用沙子堆成的城堡!

          “里中一老妇,行行啼路隅。自悼未亡人,暮年从二夫。寡时十,嫁时六十余。昔日遗腹儿,今兹垂白须。子岂不欲养?母定不怀居?徭役及下户,财产无所输。异籍幸可免,嫁母乃良图。牵连送出门,急若盗贼驱。儿孙孙有妇,大小攀且呼。回头与永诀,欲死无刑诛!”

          丰稷背手诵读此诗,言辞凄恻,石越在一旁听来,只觉句句血泪,不忍卒听。侍立一旁的侍剑,早已是泪流满面。

          “这是?”

          丰稷略觉奇怪的望了石越一眼,叹道:“这是盱江先生李觏的《哀老妇诗》。”

          “原来是李泰伯。”

          原来这李觏是建昌军南城盱江书院的创始人,也是庆历新政的著名学者,曾为太学直讲。李觏去逝已久,不过他的学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 录 下一页 加书签
    回顶部↑ © TXT图书下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