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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沉沦这么多年。”兔子当年搞五十六朵花,是因为头上的共·产·国·际强制要求这么搞,结果二十一世纪被这个政策坑的不要不要的,林封可不想犯同样的错误。
“确实如此,人总归是要从历史里面学到点什么的,我赞成这个政策。”章太炎感慨万千,毫不犹豫的同意了,其他几个主要负责人想了一会,也同样同意了把这个作为基本国策。
“关于量刑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参议院早就注意到了,第一步准备重点抓紧刑法的完善工作,争取把各种罪案的量刑标准精确到月,这样一来是减轻了工作人员的断案压力,二来也降低了法官收受贿赂暗箱操作的空间,有了精确的量刑标准之后,议会和社会监督起来也更加方便,就是定罪标准上目前还有一些争执,大家需要更多的时间沟通之后才能决定。”宋教仁最热心的就是建立宪政,现在有着林封的强力支持,完成了最重要的宪法制定之后,他又把自己的精力投入到了刑法上,打算制定出一部完善而可行的刑法。
“我看刑法应当主要秉承以下几条,恶劣的刑事案件必须处以死刑,这不但可以告慰受害者的心灵,同时也要对后来者形成极大的震慑,没收犯案人员的非法所得之时,必须要连同犯案者的直系亲属一并处理,要不然以后要是一堆人去犯案,然后把资产转移给家属我们就不追回,那么就相当于我们的法律鼓励和支持犯罪了。”对刑法的事情,林封也是很上心的,只是目前还在闭门讨论阶段,在没有呈报上来之前也不好直接插手,既然宋教仁主动提起来了,他自然要提出一些标准,不要让一些后世见过的逗比条款出现。
“这两个问题我已经考虑过了,现在大家争议最大的地方,在于群体犯案应该如何处理,例如大规模打架斗殴一类的事件,如果全部处以重罚,会显得太过严苛了,如果采用只抓首恶从犯不究的原则,又容易给犯罪分子以可趁之机,造成各种顶罪现象出现,让真正的主使者逃脱法律的制裁。”其他的方面倒是好说,这方面的问题现在是吵得最厉害的,宋教仁一方面从各种案例中总结的经验是需要严惩才能有效制止犯罪,但是他从小接受的传统教育又让他想要宽恕,所以他自己也拿不定注意该怎么定了。
第三章 立法问题
“关于群体性的犯罪,我们要谨记一个原则,我们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但是也不要放过任何一个坏人,而且这种有组织的犯罪,相比因为各种原因产生的个体犯罪,在性质上更加的恶劣,在社会上造成的影响也更加恶劣,我觉得应该可以这样处理,那就是所有参与者统一量刑,从犯按正常标准处罚,主犯按照标准刑律加重一级处罚。 ..
例如之前作为过渡的刑法草案当中规定,故意杀人罪必须判处死刑,而过失杀人罪只需要劳动改造是吧,那么有组织有预谋的杀人,则所有从犯统一判处死刑,主犯除了判处死刑之外,还必须没收所有直系亲属的财产,用于受害者的赔偿和安置,群体性打架斗殴事件造成的过失杀人,则斗殴的组织者和直接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判处死刑,其他所有在场的参与者也全部处以十年以上的劳动改造。”对于那些整天没事干,只会在街上游手好闲的,林封可从来没有惯着他们的想法,制定这个法律的目的,就是为了针对那些流氓地痞,让他们知道法律的铁拳是什么滋味。
“这样的话,确实可以有效震慑那些非法帮会和地痞流氓,降低各种有组织犯罪的发生频率,我觉得有一定的可行性,回去就召开会议,按照这个方案来制定下一版的刑法,那么对于那些小偷小摸之类的惯犯,陛下觉得应当如何处理。”这些人造成的损失并不严重,社会影响也相对较小,所以一般都是处以一定天数的监禁,感觉他们对这种处罚没有多少畏惧心理,但是如果处罚太过严重的话,又有悖法律的公平原则,这个问题不只是宋教仁,所有的议员都比较纠结,所以只能先问问林封了,毕竟任何新的法律都必须皇帝签字后才能颁布,与其搞半天被枪毙掉,还不如先问好了再搞。
“很简单的事情啊,完全可以采用罪案叠加的方式处理,例如第一次犯案监禁十天,放出去以后再犯的话就监禁一个月,第三次抓到的就属于惯犯了,处以一年以上的劳动改造好了,而且监禁标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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