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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口饭吃。
不过看到了苏信的事迹后,这种混日子的心理顿时就变成了崇拜。
同样是从长乐坊当中走出来的穷小子,只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苏信就从一个最低级的小帮众,变成了镇守一方的老大。
这种传奇故事对于这些年轻人的吸引力最大。
站到众人的面前,苏信朗声道:“在说事之前,我先问大家一个问题,你们为什么要加入飞鹰帮?
你们知不知道,一入江湖深似海,即使我们飞鹰帮只是常宁府中的一个小帮派,但这也是江湖,生死不由己!
前一刻你可能还在和兄弟举杯豪饮,下一刻便会曝尸街头,成为帮战中其他人的踏脚石!”
苏信的话音落下,在场的众人顿时有些骚乱,不知道老大说这是什么意思。
那些新加入飞鹰帮的年轻人可能不明白,但是几名飞鹰帮的老人却是唏嘘不已。
城外的乱葬岗内,每年都会埋上几百个人。
这几百个人里面,老百姓没几个,最多的却都是他们这些帮派中人,最低级的‘江湖人’。
“想明白了吗?你先来说说。”苏信点了一个人。
这人苏信比较面熟,正是被青竹帮打死的陈三的兄弟,名叫李青。
他和那被打死的陈三也都是刚加入飞鹰帮的新人,不过这李青给苏信的印象还挺深刻,是个有血性、够义气的汉子,但也不鲁莽,还算懂事。
被苏信点出来,李青愣了愣,然后苦笑道:“老大,我说的粗俗,您可别见怪,我就是为了钱才加入帮派的。
我爹我娘去的早,这辈子为了给我养大累坏了身子,到死都没看到我讨上一房媳妇。
我李青也不争气,每天在东城给人抗大包,一天才赚十个大钱,还要被牙行那些牙子抽走两个。
混成这样,别说讨媳妇了,能勉强饿不死就不错了。
所以我不甘心,想趁着年轻还有两把子力气博一博!
如果过几年还没死,就攒点钱讨房媳妇,也好歹也为我老李家留个种,要不然我李青就算是死了也没脸下去见我爹娘!”
李青说完这些,在场的帮众都默然不语,心里挺不是滋味的,特别是那些也从长乐坊出来的人,李青简直说出了他们的心声。
早些年常宁府作为大周都城的时候还算是繁华,但自从大周朝迁都后,这常宁府就是一年不如一年了。
常宁府身处湘南之地,靠近南蛮,土地虽然不算贫瘠,但却多高地和森林,本身就不适合种庄稼。
原本因为是都城,所以商业发达,但迁都之后,就连行商的也都少了,常宁府唯一的优势也就剩下靠近南蛮,能够从南蛮异族手中收购一些土特产来贩卖。
这样一来,常宁府的商人倒是还能凑合盈利,但百姓可就惨了,没有耕地,做工的机会更是少的可怜。
就像李青这样,在城门口给人扛大包装车、搬运货物,每天勉强能赚一顿饭钱的,都算是好活了,起码比那些没活做,干饿着的要强。
以前苏信加入飞鹰帮,也同样为了钱,他年纪小,虽然有点力气,但跑去做工人家看他年幼都不要。
况且就算是要他,那点工钱也不够养活他跟馨儿两个人,所以最后苏信选择了飞鹰帮。
第二十七章 野心的种子
“怎么都不说话了?李青说的不对吗?”苏信看着下方默然无语的众人问道。
李青揉了揉有些发红的眼角,讪笑道:“老大你别介意,我就是发发牢骚,瞎说的。”
“李青,你没有瞎说,为了钱有什么不对?我苏信今天也敞开了说,我加入飞鹰帮,也是了钱,为了权!”
望着下方,苏信大声道:“都是大好男儿,谁愿意当一辈子的苦力,看着别人喝酒吃肉,自己却连糠咽菜都吃不饱!
一入江湖深似海,李青愿意为了给他李家留个种,敢用命去博,你们敢不敢!”
“敢!”
台下的帮众们眼睛通红,就算是那些已经加入了飞鹰帮好几年的老人,也被苏信的话刺激的大吼了出来。
“光敢还不够!你们还要有实力!就算你们有吃肉的心,也没有吃肉的命!”
苏信拔出腰间的重剑,猛然间插入地上,三指厚的大理石地面顿时碎裂!
“有实力,才能有野心,我苏信能有今天的地位,靠的不是运气,而是实力!”
苏信用手一指东方:“昌德坊七层盛龙楼,整个常宁府最高最大的酒楼,以前只有王孙公子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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