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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生在二次元时代 分节阅读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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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你不想要,那么就让给我吧!”

          “不,这并不是实现奇迹的万能许愿机,而是毁灭世界的此世之恶。”

          切嗣一枪杀死了绮礼。

          当骑士王赶到教堂时,英雄王已等候多时,他准备向骑士王求婚。

          看到这个小女孩的痛苦,令他倍感愉悦,这种百看不厌的愉悦,让他无比珍惜。为了这种心情长存,他决定为骑士王献上最痛苦的婚礼。

          突然,切嗣出现,他以令咒下令——

          “Saber,以卫宫切嗣之名,借令咒下令,将圣杯破坏!”

          “最后一道令咒,saber,将圣杯破坏。”22

        写书一年并生日之感想。

          难写!真的难写。

          今天更新的这一章,切嗣和绮礼的宿命对决我删了三次,最终还是决定简单写写!

          用观众衬托作品的厉害我感觉很傻,很多画面放在文字上,想表现完全太难,本身我一开始就是兴趣写,准备赚两个月的全勤换掉旧手机拉倒。

          现在看书的人好像多了,开始有压力,于是就去学习别人的写法,将自己喜欢用的“因为所以、了、的、吗”这样的助词能删则删,尽可能的让文字读起来不那么口语化,就是不知道会不会特别拗口。

          刚开始动笔的时候,我完全没有规划,一开始看那种“轻”文风更适合二次元,于是我加入了妹妹,青梅竹马、以及同桌三方。本来要上演的节奏是“我的青梅竹马与同桌间的修罗场却被妹妹强行中出”的戏码,然而这段我掐了。月倩音从青梅竹马变成了同桌的姐姐,妹妹也被我流放,成了之后才会出现的人物。

          为什么会这样呢?

          因为我觉得写书总是要为了点什么。

          那么我写这本书是为了什么呢?

          想了很久,我才知道,应该是弥补遗憾吧。大漫画和漫画之父里提到了很多动画,但却无视了同期的刀剑、加速、fz等作品,而提到也是快速的跳了过去,对于我这种半真爱半萌二的家伙来说十分遗憾。于是我在14年的时候升起了“为什么我不写一本的想法”,于是我再次拿起了笔,在学校奖励我近十年却从未碰过的笔记本上,写下了这本从来没和人提起过的书。大约手写了十几章,然后就因为毅力、时间、玩心等原因放弃了。现在回头看看,当时自己的文笔简直幼的可笑,当然,现在依旧。

          写这本书的时候,前面提到两本书对我的影响很大,所以我有时就会不自觉的去想,去利用他们的剧情,书中其实有不少痕迹,比如说V家那一段,故事的发展进程我是照着他们的安排抄下来,裂成近百字的规划,然后通过自己的理解,用笔写出来,所以很多地方看上去除换了形容词外,好像变化不大的样子。

          这本书到现在已经80万了。回头看看,我发现竟然才提到了七部作品,书里的时间也不过才过去十一个月,除了后宫日常小说外,可能这本书是时间进展最慢的,很惭愧。

          这本书从头到脚都透露着一个字——乱!对此,我很抱歉,因为我没有列出完整大纲。

          同样,这本书我在尝试。第一次写这么长,自然想试试看到底什么方向适合我。试来试去的我发现:可能我更适合短篇创作,因为一写长篇脑子就懵。设定做不好,人物描画出错,性格跑偏,加上我本人经常意气用事,记性不好,不爱记笔记……以致于出了许多错误,然后在后文中拼命的圆,所以看本书的你们,辛苦了。

          说了些废话,接下来就说些有用的吧!第一卷建基完结,第二卷发展即将完结,接下来就是第三卷也是最后一卷,腾飞。

          先说第一卷。这一卷问题很多。多到我修改了三遍,却也只能小修,因为错误实在太多,看上去令人发笑,想必坚持看到这里的人十不存一吧。没办法,萌二,自以为是,天老大我老二,于是现在算是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能耐。插句题外话,不做些意气用事的事情,不坚持到最后直至无可挽回,你是不会清楚自己有多无力,多傻X,大家可以趁着年轻试一试,只要不出现大问题的话,对于个人未来的人生和你自己的思想会起到一个很明显的作用。

          再说这第二卷。这一卷我的风格转了七八次吧,一种一种的试过来,不顾读者喜好,将自己喜欢的写的又多又啰嗦,不喜欢的总是三言两语带过,写了半天,回头看看,除非不带脑子完全不去思考,不然简直漏洞百出。哦对了,前些日子看到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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