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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夏明镜 第130章 略懂诗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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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0章 略懂诗词 (第1/3页)

        都说法家修行很难,李诺觉得也就那样。

        三个月破两境,很难吗?

        直到李安宁出去打听了一圈,李诺才知道发生了什么。

        半个月前,他和父亲提起在各县设立缉盗司的时候,父亲并没有说什么。

        李诺以为他没有放在心上。

        但在隔日的朝会上,大理寺的官员,就提议在全国范围内设立缉盗司。

        正如李安宁和淳王的预料,这件事情,在朝堂上遇到了很大的阻力。

        此项提议,当场就被否定了。

        那天下朝之后,带头反对的三位官员,被明镜司带走,贬官的贬官,抄家的抄家。

        另一些反对的官员,也遭到了明镜司和大理寺的调查。

        虽然什么都没有调查出来,但半个月后的这次朝会上,当那位大理寺官员重提此事时,朝堂之上,再也没有了反对的声音。

        下朝之后,中书省第一时间就拟定了诏令。

        准许在各地的县衙,设立缉盗司,专管缉拿捕盗一事。

        缉盗司不设官员,暂归县尉管辖,部分人员从捕快衙役中选取,由盗门的精英提供技术支持,并对他们进行专业培训。

        那些被判刑的盗贼,如果愿意前往地方缉盗司,可免去流放,获得一定的人身自由。

        刑满之后,他们可以选择留在当地缉盗司,也可以回到原籍。

        户部不对缉盗司另外拨款,缉盗司所缴赃物,能找到失主的,交还失主。

        找不到失主的,一半上缴国库,一半自留,用作缉盗司经费。

        事实证明,如果朝廷真的想做什么事情,根本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

        吏部不用增设新的官位,户部没有多余支出,甚至还能从中捞一笔。

        朝廷得了实在的好处,百姓也能从中切实受益。

        于国有利,于民有功。

        推动此事的官员,无论修的是儒家还是法家,都能获得修为上的提升。

        成立缉盗司的主意,是李安宁出的。

        将其落实成政令,则是父亲的功劳。

        但李诺在其中,也起到了一些推动性的作用。

        这份功劳,虽不足以让他的修为暴涨,可破个小小的瓶颈,还是绰绰有余的。

        李安宁羡慕的看着李诺。

        他可真是有个好爹啊……

        就连自己,也沾了他不少光。

        李诺破境的时候,她也察觉到了自己修为的细微提升。

        到了第四境,还能察觉到修为明显的提升,这是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情。

        虽然她贵为公主,却也不得不羡慕他。

        修行不到三个月,就已经踏入了第二境。

        从第一境到第二境,她用了半年。

        这还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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